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西大同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大同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西大同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三條 山西大同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構、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西大同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2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上級主管部門:山西省教育廳
第十一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山西大同大學校長 姚麗英
第十二條 學校地址:
御東校區:山西省大同市興云街,郵編:037009
新平旺校區:山西省大同市云岡區同泉路,郵編:037003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山西大同大學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組,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專升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山西大同大學教務部是山西大同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西大同大學普通本科、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山西大同大學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我校按照各生源省(區、市)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確定投檔比例,并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特別強調有色盲、色弱等眼科疾病的考生要嚴格參考上述指導意見的規定報考專業,以免發生因體檢受限調劑專業。
第二十條 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
文史、理工類:
1. 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對分數相同考生文科按語文-數學-文綜、理科按數學-語文-理綜順序錄取。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對同分考生排序有其它不同規則的,按生源地規定執行。
2.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藝術、體育類:
我校使用生源省(區、市)統考或聯考成績,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各專業錄取辦法如下:
1.音樂表演專業進檔考生根據各行當計劃(詳見當年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下發的《填報志愿指南》)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首次投檔,如果器樂類生源不足時以聲樂補齊。
2.舞蹈學專業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3.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和書法學等藝術專業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4.體育類各專業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安排專業擇優錄取。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的成績排序及錄取規則時,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其中內蒙古自治區以專業成績作為投檔和錄取的排序成績,并按“專業志愿清”的規則擇優錄取。
5.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文化成績÷文化滿分×100×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100×50%,綜合成績相同時,以專業成績-外語-語文-數學順序排隊。
第二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投檔考生選考科目須符合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我校同意并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 高水平運動隊、地方專項計劃、對口援疆計劃等特殊類型專項計劃的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以及我校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后,我校依據相應錄取政策,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詳情請參閱我校招生信息網站公布的相關通告。
第二十四條 英語類專業的外語語種為英語,俄語專業外語語種為俄語或英語。非外語類專業不限制語種,但我校外語公共課只開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
第二十五條 采礦工程、采礦工程(煤層氣方向)、智能采礦工程專業建議男生報考,女生慎重報考;其它專業男女不限。
第二十六條 按照錄取規則,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六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七條 學生畢業時,符合山西大同大學頒發畢業證書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同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山西大同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大同大學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在畢業證上標注“專科起點本科”。
第七章 獎學金、助學金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在校生可參評享受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山西大同大學學生獎學金。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建檔立卡及生活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體檢及資格審核。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山西大同大學學生學籍管理規定》處理。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晉發改收費發〔2018〕293號)文件執行,住宿費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三十二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三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咨詢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于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四條 聯系方式:
山西大同大學網址:http://www.sxdtdx.edu.cn/
咨詢電話:0352-7563686
傳真:0351-7158816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學教務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