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依法辦學、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實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保證2023年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適用范圍:2023年秋季招生
2.學院名稱:重慶傳媒職業學院
3.教育部代碼:12756
4.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5.辦學類型: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6.辦學地點:重慶市銅梁區學府大道302號(郵編:402560)
7.學校簡介:重慶傳媒職業學院是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設立的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具有獨立頒發國家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民辦高職院校。學校交通便利,區域優勢顯著,占地面積約450畝,總建筑面積71539平方米,固定資產42000萬,其中教職工643人,在校學生9370名,圖書資源總量達到61.24萬冊。學校設有學前教育、康復治療技術、藝術設計、播音與主持、廣播影視節目制作、動漫制作技術、大數據與財務管理、現代物流管理等30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三條 學院依據教育部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制定本院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在錄取過程中,如各專業報考人數不平衡,經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同意,我院可以對各專業間的招生計劃進行調整。
第三章 組織機構職責
第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五條 學校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各項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
第四章 報考要求
第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但學生進校后外語語種均以英語安排教學,不安排其他外語語種的教學。
第八條 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其中學前教育、藝術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九條 報考我院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其中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或參加經生源地省級招生辦公室認可的其他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并取得專業合格證。我院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相關規定的前提下,除聯考成績外,我院也認可其他學校的校考成績。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我院招生錄取工作以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十一條 我院根據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劃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考生報考數及招生計劃數,確定我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調檔比例按當地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要求
1.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對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優先錄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2.錄取專業確定辦法:采取志愿優先原則。對同一志愿投檔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全面考量錄取專業。
3.對符合國家及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招生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擇優錄取。
4.藝術類專業以高考文化成績和聯考(或校考)專業成績為依據,在采用省聯考成績的省份,進檔考生原則上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采用校考成績的省份,進檔考生原則上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具體要求的,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錄取。
5.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六章 資助及費用
第十三條 獎、助學金、學費及住宿費:按國家有關規定,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體系,對于錄取的新生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社會捐助金、“綠色通道”等,并在校內設有勤工儉學崗位;學院另專門設有學院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表現優異的學生。同時,凡被我院錄取的學生,因家庭困難,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在校期間利息全免)。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一等助學金4500元/年,國家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國家三等助學金2500元/年。
第十四條 嚴格按照國家及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收費,非藝術類統招專業收費標準為8500—12000元/年;藝術類統招專業為11000—12000元/年。住宿費標準:4-6人間1200—1600元/人/年。
第十五條 學生因故退(轉)學而退費,按渝價【2005】487號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入學復查及其他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在校期間,一旦發現并查實高考錄取弄虛作假的學生,學院將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聯系方式
第十七條 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傳媒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45612266
第十八條 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 重慶市銅梁區學府大道302號(郵編:402560)
招生部門:重慶傳媒職業學院招生辦
招生電話:023-45615877 / 45612381 / 45612385 傳真:023-45615888
學校網址:http://www.cqcmxy.com
招生網址:http://zs.cqcmxy.com/
電子郵件:cqcmxyzs@163.com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我院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工作。我院不收取與招生錄取相關的任何費用。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重慶傳媒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