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3年秋季全國普通高考考試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教育部代碼:14315)。
第四條 學院于2010年3月由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設立,是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條 學院辦學地址:
江北校區:重慶市江北區嘉陵四村100號,郵政編碼:400020。
長壽校區:重慶市長壽區北部新區菩提東路2009號,郵政編碼:401228。
第六條 學院層次: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院簡介:
學校占地近600畝,總建筑面積近20萬平方米。具備完善的實習實訓條件,實訓場地6萬余平方米,可滿足各專業學生實訓實習所需。教師隊伍中副高以上職稱者超過30%,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以上超過65%,“雙師型”教師超過75%,現有市級及以上專家名師骨干等21人。學校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與地方深度合作。與長壽區共建光電產業基地和3D打印創新基地,與經開區共建綠色化工與新材料產業技術研究院,積極響應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發展戰略,與長壽區共同打造環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創新生態圈。
學校設有化學工程學院、環境與質量檢測學院、制藥工程學院、大數據與自動化學院、智能制造與汽車學院、建筑工程學院、財經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8個二級院系及繼續教育與培訓中心、通識教育學院(軍事體育工作部)等教學部門、單位。
學校現有招生專業近40個,依托2個國家級、4個市級骨干專業,學校建成了以應用化工技術、藥品生產技術兩個市級“雙高”專業群為核心的9大專業集群。面向重慶、四川、貴州、云南、新疆、廣西、西藏、甘肅、青海等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現有在校學生1.3萬余人,新生入學報到為長壽新校區。
第三章 組織機構監督機制、招生對象及專業
第八條 組織機構及監督機制:
學校成立專門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學校紀委、監督部門全程監控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及日常工作。
第九條 招生對象及專業:
招生對象:已參加各省市2023年普通高考考試的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23年《招考信息合訂本》。
學院聯系電話、傳真、網址等聯系方式:
電話:(023) 81886088 81886099
傳真:(023) 81886008
網址:http://www.cqcivc.edu.cn/
郵箱:cqhgzyxy@163.com
第四章 外語、體檢、錄取規則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公共外語一律學英語。
第十一條 男女生比例: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條 體檢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環境工程技術、分析檢驗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和藥品質量與安全不招收色盲、色弱及皮膚過敏考生。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學院本著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范永同、院長李廷真為組長的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時成立紀委督查小組,以保證2023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
1.院校順序志愿批次依據“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先按照第一志愿考生投檔排序位次和高校調檔比例進行投檔,高校錄取時退出差額或計劃不滿額的,依志愿順序按照排序位次補投符合要求的考生。投檔排序位次根據考生文化成績確定,如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則按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
2.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專業平行志愿模式按考生投檔專業確定錄取專業。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調劑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志愿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處理,專業不設分數級差。
3.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降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注冊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重慶化工職業學院學生管理規定》執行。新生應在學院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向學院招生部門辦理請假手續,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時,學院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如發現并查實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學院嚴格執行重慶市教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核定的收費標準。
學 費:文理類、歷史和物理類各專業6000-7000元/人/年。
住宿費:學生公寓1200元/人/年(四人間)或950元/人/年(六人間)。
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考信息。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五章 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十六條 學院有獎助貸勤補資助體系。
1.申請國家助學金。我院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讀書期間(不含退役士兵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2000-4500元/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3300元/年。
2.特別優秀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每生8000元/年;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全日制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5000元/年。
3.申請學院獎學金。特等獎2500元、一等獎1600元、二等獎800元、三等獎400元;可申請校內勤工助學、臨時困難學生補助等。
4.學院自強獎學金。特等獎學金1250元、一等獎8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200元。
第十七條 證書類型: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其他須知:
學院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我院招生處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負責。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化工職業學院紀檢監察室
監督電話:023-81886017
2.詳細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填報志愿卡時用的學院代碼與專業代碼,請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辦統一頒發的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書上查詢。
3.本招生章程由重慶化工職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