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公平、公正、公開、高效地做好學校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四川文化產業職業學院。學校部頒代碼為:14086。
第三條 屬性及層次: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 學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怡心街道錦江路四段399號。
第五條 學生在規定時間修滿規定學分且考試合格者,準予畢業,發給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國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黨委、行政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討論和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以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自身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制定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由院長辦公會審定,并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第十條 學校2023年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錄取嚴格執行教育部及有關省市招生政策和紀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組織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的調檔比例原則上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所有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教學語種。
第十六條 學校所有招生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和有關省(市、自治區)的相關加、降分投檔政策,并以投檔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新生入校后身體健康狀況復查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級差。普通類、對口高職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依據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藝體類考生在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專科批控制線的前提下,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的同分排序規則執行;無規則的,按四川省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時,根據全國普通高考錄取系統設置的調劑規則進行調劑。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已實施高考改革的省份,學校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選考科目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等獎助項目,用于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獎助比例占在校生規模的30%。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可按教育部規定申請助學貸款。此外,學校對貧困學生設立了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入學后有轉專業需要的,可按照學校關于學生轉專業相關管理規定進行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若與國家和省級有關政策、規定相抵觸,以國家及省級的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85766716 64551517
咨詢QQ群:563064678(一群) 758726867(二群)
傳 真:028-85769752
監督電話:028-85767736
學校網站:www.svcc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