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貴州省的有關規定,結合貴州黔南科技學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黔南科技學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貴州黔南科技學院
第四條 院校代碼:4152013649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 辦學性質:民辦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辦,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2023年招生計劃數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為準。
第十三條 在錄取過程中,如報考各專業人數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調下,學校可對各專業之間的招生計劃做適當的調整。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五條 普通類錄取原則: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隨機專業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沒有級差要求。
第十六條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若首輪投檔后計劃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檔考生。
第十七條 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按生源省投檔規則,我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時,依次錄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 在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時,若遇考生高考總分相同時,按考生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成績的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數,則按考生文(理)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數,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單科成績順序進行排序。
第十九條 特殊類型專業招生錄取
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我校藝術類專業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按語文、外語、綜合的順序成績進行比較,優先錄取語文成績較高的考生,若語文成績相同則錄取外語成績較高的考生,以此類推。
第二十條 招收的學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條 語種要求:英語專業僅限英語語種,其余專業語種不限,但新生進校后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教學語種。
第二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區)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加分規定予以認可。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獎勵、資助
第二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文史、理工)16500元/生/學年;工科類專業(理工)166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17000元/生/學年。
學校有“獎、助、勤、貸、免”學生資助體系,符合相關條件均可報名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當地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貸款,針對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學校均按規定標準減免學費3830元,此外另設專項助學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 學校為優秀學生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專業競賽優秀獎學金、科技創新優秀獎學金、文體優秀獎學金、優秀團隊獎等。此外,學生還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校獎學金等。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六條 畢業頒證: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黔南科技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貴州黔南科技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縣濛江大道
郵政編碼:550600
咨詢電話:0854-7061501;7061538;7079998
學院網址:http://www.gzucst.com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貴州黔南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