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貴州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代碼:4152012822
學院全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形式:普通全日制
學校地址:貴州省凱里市校區(凱里市經濟開發區凱開大道1009號,郵編:556000);貴州省丹寨萬達校區(丹寨縣金鐘經濟開發區長興大道,郵編:557500)。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黨委、行政的領導、監督下進行。成立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接受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指導,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領導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處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務。
第六條 成立由紀委書記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監察工作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貫徹落實,確保切實做到陽光招生、廉潔招生、規范招生,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今年招生專業25個,各省招生專業及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各省(市、區)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第八條 校區專業安排
1.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專業就讀校區為丹寨萬達校區。
2.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審計專業第一學年就讀校區為丹寨萬達校區,第二、三學年為凱里市校區。
3.其他專業就讀校區為凱里市校區。
第五章 招生對象
第九條 貴州、四川、重慶、云南、廣西、湖南、海南、廣東、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東、山西、西藏、青海等省(市、區)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
第六章 錄取原則及要求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貫徹落實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招生錄取工作原則,科學公正地選拔錄取學生。
2.錄取采用計算機遠程網上的方式進行,以各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委會規定的加分提檔原則錄取。
3.根據“專業優先”原則,以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即先將進檔的第一專業志愿考生按各專業中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第一專業志愿人數滿額就不考慮 其他專業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專業志愿人數不夠,再按第二專業志愿中各專業投檔成績從由高至低排序再錄,依此類推。
4.外語考試類別:語種不限,但學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語為英語。
5.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6.遵守誠信原則,凡填報我院志愿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予退檔。建議考生在填報志愿時認真斟酌專業調劑選擇。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政策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
嚴格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1.學費:工藝美術品設計、產品藝術設計專業4000元/年,其它專業3500元/年。
2.住宿費:凱里市校區1100元/年,丹寨萬達校區300元/年。
第十二條 獎助貸政策
1.國家獎助學金(按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用于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和資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3)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3300元/年,具體資助標準由學院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圍內自主確定,可分為2-3檔。
(4)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3300元/年。
2.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按照黔教助發〔2015〕274號,黔教助發[2017]92號和黔教發[2022] 4號文件精神,具有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和我省戶籍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已脫貧),可享受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
(1)專項助學金,標準為1000元/年。
(2)免(補助)學費,標準為專科(高職)3500元/年。
3.學院獎助學金:學校按照省級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從學院學費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資金用于學生資助。項目包括:校內獎學金和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困難學生學費減免等,具體評定辦法和標準由學校確定。
4.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最高貸款金額12000元/年,以幫助學生解決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第八章 畢業、就業與升學
第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由學院頒發畢業證書。學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課程內容,獲得畢業所要求的學分,可以申請提前畢業。
第十四條 實行雙向選擇就業,學校負責推薦就業,近幾年就業率90%以上。
第十五條 畢業當年可參加貴州省專科升本科(簡稱“專升本”)考試,升入貴州省本科院校學習。
第十六條 專升本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或修滿學分者,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內容按照國家規定填寫,標注“在本校XX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畢業證實際時間填寫。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如遇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855-8585086、8365272、8366305
傳真:0855-8585086
學院網址:https://www.qdnpt.edu.cn
電子郵箱:qdnzy1282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