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實施“陽光招生”,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貴州理工學院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省屬本科公辦院校,學校代碼:4152014440。學校坐落在貴陽貴安校區。
第三條 貴州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招生錄取工作原則。
第四條 貴州理工學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貴州理工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其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批次
第七條 學校2023年分省分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含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少數民族班等計劃。
第八條 學校招生類別包括體育類、藝術類、普通類(含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少數民族班、中外合作辦學、阿里巴巴聯合辦學),錄取批次有藝術類本科批次、體育類本科批次、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僅對在貴州省內進行錄取的部分專業)、普通本科第二批次等。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含)至105%(含)之間,并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投檔比例執行。學校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信息作為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條 學校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一條 學校在浙江、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11個省份的錄取按照所在省(直轄市)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第十二條 學校普通類的阿里巴巴聯合辦學、中外合作辦學填報志愿采用單獨的院校和專業代碼,具體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為準。阿里巴巴聯合辦學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均只錄取填報我校相應院校及專業代碼下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與其他類別的考生交叉調劑。
第十三條 普通類錄取志愿順序:學校優先錄取第一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次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學校對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相關要求錄取。
第十四條 普通類專業安排及退檔: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我校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的,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錄滿專業內進行隨機專業調劑,若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學校對專業安排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大類招生的專業,學生進校經過一年基礎課程學習后,將結合學生高考成績、學習成績及志愿,按照學校大類分流辦法,在大類所涵蓋的專業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學校藝術類專業(環境設計專業)在各省級招生機構投檔范圍內調閱考生檔案,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含)至105%(含)之間,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專業成績相同,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績總分仍然相同,則優先錄取相關科目成績高的考生,錄取按①語文、②外語、③綜合的序號順序成績進行比較,優先錄取①成績較高的考生,若①成績相同則錄取②成績較高的考生,以此類推。
第十七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學校體育類專業(休閑體育)在各省招生辦公室(考試院、考試中心)規定投檔范圍內調閱考生檔案(我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含)至105%(含)之間)。在文化成績及體育成績雙上線的情況下,貴州省考生按綜合分(綜合分=文化分÷2+專業分)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優先錄取專業分高的考生;若專業分仍然相同,則去除政策加分后錄取文化成績總分高的考生。其他省(市、自治區)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下,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面向農村及原貧困地區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少數民族班(僅招收貴州省內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實行單獨計劃、單獨錄取。
第五章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第十九條 除英語專業高考語種必須為英語外,其余專業語種不受高考語種限制,但新生入學后必修課程都為大學英語或大學日語 。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中外合作辦學的考生,外語單科成績要求達到當地外語單科滿分值的46.666%,即滿分150分制需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
第二十一條 根據學校專業培養要求和教學計劃,各專業考生入學后的外語課程為大學英語或大學日語。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新生報到及復查
第二十三條 錄取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按時入學報到。對未經學校批準,超過學校規定報到截止日期兩周未到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三個月內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學校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章 畢業與學位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所有環節和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國家承認學歷的貴州理工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理工學院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
學校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我校與英國貝德福特大學合作舉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本科教育項目。旨在培養在知識體系上與國際電氣類領域接軌,具備電氣工程領域相關知識技能和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的復合型國際化工程技術人才,部分核心專業課程為全英文授課。
2.符合貴州理工學院與英國貝德福特大學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培養方案要求,修滿規定學分,達到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國家承認學歷的貴州理工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貴州理工學院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證書。
3.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學生若有意向赴英國貝德福特大學就讀的,必須完成項目人才培養計劃學習并通過考核,且符合貝德福特大學入學要求,在大四時可赴英方交流學習一年。學習一年期滿,通過貝德福特大學考核且達到兩校學分互認要求的,將同時頒發英國貝德福特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助學與就業
1.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獎學金和社會捐資獎(助)學金等,建立了以助學貸款為主的獎、貸、勤、減、免、補資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決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2.學生畢業后到貧困地區就業創業者,按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優惠政策。
第二十九條 錄取結果將在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www.git.edu.cn/zs/)上予以公布。
第三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貴州理工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貴州理工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1-82211608
監督電話:0851-88210713
傳真號碼:0851-88210525
學校網址:http://www.git.edu.cn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貴安花溪大學城博士路貴州理工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 編: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