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學院概況
第一條 學校全稱:陜西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條 國家標準代碼:13736。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辦學地址:陜西省咸陽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條 學院是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區一所獨立設置的通信信息類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建校60年來,已形成了以通信類為主、計算機和管理類專業協調發展的格局,專業優勢突出、特色鮮明,學院擁有與行業同步的程控交換、5G移動通信、動漫設計與制作、“金手指”實習銀行、三方物流模擬、電子商務管理平臺等40個校內實習實訓室,同時,學院與企業共建實訓實習基地80多個,是通信信息行業高技能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培養基地。
第七條 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29-33733333 33732266
網址:https://www.sptc.sn.cn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擬面向全國20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院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專業、分類型招生計劃,最終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份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院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統一負責、組織和實施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級招生辦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評價、擇優錄取。學院與上級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生工作。
第十條 體檢要求: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外語語種:報考外語語種不限,我院的教學課程統一安排為英語。
第十二條 優惠政策: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三條 我院招生錄取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則。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優先調劑至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門類,若相同或相近學科門類均已滿額,則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錄取。
第四章 收費、獎助學金
第十四條 學費標準:按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文件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一、國家資助
1.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4.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
5.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二、學校資助
1. 學校獎學金:學院新生獎學金:1000元/年;學院獎學金:500元/年;學院助學金:1500元/年。
2.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3. 服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新生在入學通知規定時間因故不能按時報到,應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身體復查、新生資格審查。凡體檢不合格,資格審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或有舞弊行為者,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畢業生,頒發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十九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條 本章程如果與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為主。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