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陜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1.國標代碼:12830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5.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條 辦學地點:
1.西安市文景路19號(校本部)
郵編:710018
2.西安市自強西路289號(自強校區)
郵編:710014
3.學院網址:http://www.scct.cn
第四條 學校簡介:陜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是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全國高職院校教學診改試點首批復核院校、全國高職院校服務貢獻50強院校、全國交通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全國交通職業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全國交通運輸類信息化教學創新典范院校、全國高職院校學生發展指數百所優秀院校、教育部首批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中德汽車機電合作項目優秀院校、陜西省“一流學院、一流專業”建設單位、陜西省優秀示范性高職院校、陜西省文明校園、陜西省平安校園、陜西省職業教育先進單位、陜西省教育信息化試點單位、陜西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陜西省示范性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
學校設有公路與鐵道工程學院、建筑與測繪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軌道交通學院、交通信息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與國際交流學院、通識學院、體育學院等10個教學單位,共開設全日制高職專業45個、成人教育專業40個。全日制專業中有國家骨干專業3個,教育部示范專業1個,陜西省高水平專業群3個,省級重點專業11個,省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6個,陜西省“一流專業”8個,獲批職業技能等級證書24個,1+X證書試點專業32個。學校現有教授64人(三級及以上教授5人)、副教授223人,博士27人、碩士357人,重點專業“雙師”比例100%。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1個,國家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教學名師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5個,省部級教學名師11人。教師在國家教學競賽等活動中獲特等獎2項、一等獎5項、二等獎4項、三等獎3項,在省級教學競賽等活動中獲一等獎10項、二等獎21項、三等獎44項。現有國家級生產性實訓基地3個,校企協同技術創新中心1個,中央財政支持建設實訓基地3個,省級實訓基地5個,省級校外實踐教學基地5個,國家級職業教育示范性虛擬仿真實訓基地培育項目1個,虛擬仿真實訓中心5個,實驗實訓室128個,校外實訓基地589個,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中心1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落實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辦法,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為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教育部“陽光高考”政策精神。學校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報教育部批準后,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校擬面向全國25個省份招收全日制普通專科學生,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無性別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以考生投檔成績進行排隊。招生如出現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未錄取滿時,錄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調劑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優先調劑至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門類,若相同或相近學科門類均已滿額,則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
第十二條 進檔考生專業劃分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則確定錄取專業,所有專業均無級差要求。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第十三條 所有招生專業招收外語語種不限,但學校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照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
第七章 獎、助、貸等助學措施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十六條 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2000元;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第十七條 學校資助
三好學生標兵:每生每年1500元;三好學生:每生每年300元;優秀學生干部獎:每生每年300元;學習優秀獎:每生每學期,甲等500元、乙等400元、丙等200元;學習進步獎:每生每學期2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十八條 社會資助
吳福—振華獎學金(交通運輸部設立):每生每年8000元;陜西利民公司助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中鐵一局三公司獎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路橋9856班校友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交元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軍龍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交控集團助學金:每生每年1000元;創新履遠獎學金,每生每年,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情節嚴重者,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教育部及相關省市招生法規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