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證招生錄取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臨夏現代職業學院。
第三條 辦學地址:甘肅省臨夏市北濱河東路43號,郵編:731199。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 制:3年。
第九條 學院概況:臨夏現代職業學院是2015年經甘肅省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舉辦的專科層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學院位于臨夏市東城區,占地面積541畝,總建筑面積14.4萬平方米,總投資5億元。
學院在2023年開設早期教育、學前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護理、口腔醫學技術、助產、醫學檢驗技術、中藥學、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康復治療技術、旅游管理、表演藝術、藝術設計、餐飲智能管理、應用阿拉伯語、應用外語(波斯語)、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測量技術、工程造價、消防建筑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園林技術、畜牧獸醫、運動訓練等29個專業。學院立足甘肅,面向全國部分省、自治區招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擬定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具體負責處理學院招生日常事務。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結合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制定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實行“學院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開展本院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學院的招生工作在院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并接受廣大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四條 學院的招生專業通過招生簡章、學院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五條 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學院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調閱學生電子檔案;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原則上按公布計劃進行調檔,也可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及生源情況的不同作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 當報考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學院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平行志愿考生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考生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八條 普通類進檔考生專業分配按照“同一投檔志愿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如果投檔成績相同,在錄取專業時,文科按語文成績錄取(如語文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如外語成績相同,再看數學成績。如數學成績相同,再看文綜成績),理科按數學成績錄取(如數學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如外語成績相同,再看語文成績。如語文成績相同,再看理綜成績)。
第十九條 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所有專業外語語種均要求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第二十一條 在錄取時,應屆考生、往屆考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二條 學院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分配。
第二十三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我院按照教育部、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須進行體檢,如不符合專業要求,學院將調整其錄取專業;不符合錄取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鑒于醫學類等專業的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學院建議色盲色弱者不宜報考。
第二十五條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院收費嚴格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關于我省高等中職院校收費問題的通知》(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住宿條件
第二十七條 學生宿舍樓全部在校本部,按不同的住宿條件收取住宿費,其中6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8人間每生每學年700元,10人間每生每學年400元。
第七章 獎助貸制度
第二十八條 學院設有資助中心,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發放困難補助。
第二十九條 學院設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3300元/人/學年。學院獎學金:一等獎學金1200元/人/學年;二等獎學金1000元/人/學年;三等獎學金800元/人/學年。
第三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持錄取通知書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第八章 新生入學
第三十一條 新生按學院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到院報到。
第三十二條 學院在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院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個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體健康狀況等),經學院查實屬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三條 通訊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甘肅省臨夏市北濱河東路43號
郵政編碼:731199
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電話:0930-6230895
學院網址:http://www.lxxdzy.com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臨夏現代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招生就業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