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代碼:14259
二、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四、學院概況
滄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實施專科層次教育。她是一所富有光榮革命傳統的歷史名校,其前身為1925年9月建校的“直隸省立第九師范學校”;2021年5月,學校由“泊頭職業學院”更名為“滄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建校九十八年來,學校堅持以師范教育為主體,立足滄州,服務河北,輻射京津,為滄州地區乃至河北省培養了七萬余名基礎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管理人才,為民族解放、新中國誕生以及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做出了令人矚目的貢獻,被譽為“津南革命的策源地”“全國中師明珠”“滄州黃埔”。
學校堅持開放辦學,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與國內多家大中型企業、國外知名大學聯合開展合作辦學,致力于將學校建設成為“河北卓越、國內一流”的高水平學前教育人才培養高地。
五、招生專業
學校2023年開設專業15個,本校專業10個: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早期教育、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特殊教育、藝術教育、小學英語教育、室內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等專業。校企合作專業5個:電子商務、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計算機網絡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web前端軟件開發方向)、計算機應用技術。
我校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六、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關招生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對投檔的考生,執行分數優先的原則,按其所報專業志愿先后順序,按照考生成績的高低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1)對于實施“3+1+2”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以考生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進檔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的單科最高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對于未進行高考改革的省(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進檔考生總分相同時,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單科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參加對口高考的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對口專業單科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3、進檔考生不能滿足所報專業志愿錄取條件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尚有缺額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4、對符合省考試院文件規定的加分、優惠照顧條件的考生,按考試院文件規定執行。
5、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中的有關規定,師范類專業按《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請考生認真查閱,按條件報考。
6、若我校集中志愿投檔錄取后仍有剩余計劃,則公布征集計劃,征集志愿錄取原則同集中志愿錄取原則。
七、學制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滄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八、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和在讀期間交納學費和住宿費,學校執行河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1、學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2、住宿費標準:按照省物價主管部門核定標準執行,每年500元。
九、其他:
1、入學復查:學校根據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新生憑我校頒發的錄取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帶上準考證、錄取通知書、考生身份證來校報到,若不能按時來校報到須向我校學生處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3、本章程由滄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十、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河北省泊頭市解放西路光明街150號。
郵編:062150
電話:0317-8026001 8026002 8026099
傳真:0317-8026002
網址:www.btzy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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