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名稱:滄州師范學院(學校代碼:10105)
二、學校地址: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國風南大道16號
三、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四、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由滄州師范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滄州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招生范圍:面向河北省和部分外省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數據為準。學校不預留計劃。
七、錄取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
(二)考生體檢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統一體檢標準。
(三)我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優先錄取和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我校認可并執行各省公布的各類考生投檔規則及相關政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生源范圍內進行錄取。
(五)對進檔考生,我校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安排考生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立分數級差。
八、分省分專業錄取規則:
(一)新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1.按照“專業+學校”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學校對進檔符合錄取條件考生直接錄取到所填報的專業;因體檢等原因不能錄取的做退檔處理。
2.按照“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省份。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安排進檔考生專業。對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3.投檔分數相同處理辦法:考生投檔成績 (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二)未實行新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普通文理科錄取規則
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安排進檔考生專業。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三)在內蒙古自治區對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 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四)河北省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美術類、音樂類(含聲樂和器樂)、舞蹈類等使用河北省相應的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書法學等專業使用相應的校際聯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招生計劃不區分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統一編制。
2.美術類、音樂類(含聲樂和器樂)、舞蹈類、書法學: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3.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4.我校執行河北省藝術類相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遵循“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遇到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五)河北省以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我校認可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校際聯考)成績,并認可各省投檔規則,在投檔生源范圍內開展錄取工作。對進檔考生遵循“志愿優先”原則,依據各省投檔規則計算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遇到多名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六)河北省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1.體育教育專業招生計劃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分別編制。
2.我校執行河北省體育教育專業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對進檔考生遵循“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依次錄取。當遇到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兩門成績之和、語文數學兩門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3.體育教育: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3+(專業成績÷專業滿分) ×750×0.7,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七)河北省對口類專業錄取規則
遵循“志愿優先”原則安排進檔考生專業。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按高考文化總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對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八)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詳見《滄州師范學院2023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簡章》,該專業簡章分別公布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和滄州師范學院官網。
(九)英語和商務英語兩個本科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九、錄取結果公示: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期間,每一批次錄取結束后,在學校官網對錄取結果進行公布并接受查詢。
十、新生報到后,學校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按照河北省物價局、河北省財政廳、河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價行費[2018]93號)文件規定執行,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二)住宿費標準:6人間學生公寓每生每年800元,8人間學生公寓每生每年500元。
十二、國家和學校設有獎學金、助學金。貧困家庭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每年劃撥專款資助貧困家庭的學生,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
十三、本辦法未涉及到的事項,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若國家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有新的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十四、招生錄取咨詢方式:
咨詢部門:滄州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學校網址:http://www.caztc.edu.cn
咨詢電話:0317—5667735 5667736
傳 真:0317—5667731
電子郵箱:czs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