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經貿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3年秋季普通高校考試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重慶經貿職業學院
第四條 院校代碼:14370
第五條 學院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非營利性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七條 學院辦學地址:重慶市黔江區武陵大道北段1785號
第八條 學院批準成立時間和批準單位:
2011年3月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重慶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九條 辦學基本條件:
學院地處渝東南地區中心城市黔江,坐落在黔江職教園區,占地面積793畝,校內建筑面積16.67余萬平方米,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106個。學院現有專任教師362人,高級職稱42人,碩士以上學歷43人。學院建有標準化田徑運動場、標準化羽毛球館、籃球場。學院現有財經學院、商務學院、應用工程學院、人文科學學院、國維創新學院等教學單位。開辦學前教育、大數據與會計、大數據與審計、空中乘務、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品生產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數字媒體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大數據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等28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形成了以經濟貿易類專業為龍頭,以工程、機電為兩翼的多學科綜合發展的專業群體系。
第三章 招收對象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招收對象:已參加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者)。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及退費管理規定:
1.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重慶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在7600元-12000元之間,住宿費在1200元-1800元之間,具體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網(http://zs.cqvcet.com/)和《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
2.退費管理: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據渝價{2005}487號文件要求,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身體要求及錄取
第十二條 身體要求:
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為進一步促進學生就業,建議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參照行業用工標準衡量自身視力、身高、形象等身體條件要求后謹慎報考;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我院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制定的招生政策,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條件和出檔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選拔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2.對順序志愿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順序原則擇優錄取其他志愿的考生。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有進檔考生皆視為第一志愿進行擇優錄取。
3.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在缺額的專業中進行安排;對報考的專業計劃已滿且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1)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高低錄取;
(2)其它專業志愿視為平行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專業志愿優先;
(3)專業計劃錄取不滿額時,在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中擇優錄取;不服從專業志愿調配的考生,如所填專業計劃已錄取滿額,作退檔處理。
4.我院各專業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5.我院各專業錄取時,均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一律學習英語。
6.學院錄取考生結果的公布渠道為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考生亦可在我院網站中查詢(http://zs.cqvcet.com)。
第五章 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歷證書
第十四條 入學安排: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由我校于2023年8月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入學,未經我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審,對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十五條 資助政策: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系,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主要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國家助學金:2500-4500元/年/生;學院獎學金:300-1000元/年/生;國家免息助學貸款:12000元/年/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服兵役資助:應征入伍學生可獲得國家學費補償最高12000元/年/生;退役入學(復學)學生可獲學費減免,最高學費減免12000元/年/生;全日制在校就讀的退役士兵學生可享受國家助學金,享受金額3300元/年/生。
第十六條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和證書類型:
專科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重慶經貿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其他須知:
1.我院從來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問題,請直接與我院招生部門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2.詳細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和填報志愿卡時用的學院代碼與專業代碼,請考生在(其所在省市)招辦統一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書上查詢。
第十八條 招生公開承諾:
規范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和個人參與學校招生,不買賣生源。
第十九條 監督機制:
學院招生辦公室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人才,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學院整個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3-79850929。
第二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經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招生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23-79311888 023-79320888
傳 真:023-79250000
郵 編:409000
學院網址:http://www.cqvcet.com
E-mail:cqjm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