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于中國勞動關系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1.學校全稱:中國勞動關系學院
2.院校代碼:12453
3.上級主管部門:中華全國總工會
4.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目標:經過不懈努力,到2029年建校80周年之際,將學校建成勞動關系和工會領域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大學。
6.辦學層次及基本修業年限:本科4年制、高職(專科)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2年制。
7.校址及校區:學校注冊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45號。學校設有北京校區和河北涿州校區。
北京校區: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45號(郵編:100048)
涿州校區:河北省涿州市(郵編:072750)
第三條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學校黨委領導下對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實行全面領導和管理。
第五條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為本科、高職(專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供決策咨詢并發揮監督作用。
第六條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本科、高職(專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工作要求,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統籌考慮社會需求、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合理制定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中華全國總工會及教育部審批,來源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八條
學校將本科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均衡各省(區、市)生源質量、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投放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條
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照各省(區、市)招生規定進行錄取。對于未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報考學校志愿先后錄取,即先錄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考慮錄取非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將根據各省(區、市)有關規定進行征集;如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將剩余計劃調劑到生源較好的地區。
第十一條
對于進檔考生,采取分數優先原則,結合專業志愿,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并安排專業,各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對于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投檔成績相同考生,以省(區、市)內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為準,如省(區、市)內未規定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綜合科目的單科成績。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滿足我校當年相應專業對選考科目范圍的要求,投檔成績相同考生,以省(區、市)內規定的同分排序規則為準,如省(區、市)內未規定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的單科成績。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作為參考。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其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第十二條
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 “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根據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順序志愿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20%以內,平行志愿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當地同類招生計劃數105%以內。
第十四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
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最大加分不得超過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五條
2023年學校各招生專業的公共外語、專業外語教學均為英語。
其他語種考生入學后統一改學英語,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等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招生專業錄取批次按各省(區、市)規定執行。普通類專業參加普通本科、高職(專科)相關批次錄取。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本科專業在各生源省(區、市)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相應批次錄取規則,授予學位為藝術學學士學位。我校按普通類專業錄取的藝術類戲劇影視文學本科專業,學生轉專業依據學校普通類專業的轉專業規定辦理。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八條
學校在招生網站公布錄取進展,所有錄取考生可以通過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招生網站進行錄取結果查詢。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
1.根據北京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京價(收)字〔1999〕14號;北京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京價(收)字〔1999〕302號;北京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京價(收)字〔2000〕217號文件的規定,學費標準為:
本科:安全工程、職業衛生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應急技術與管理、應用統計學專業4600元人民幣/學年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8000元人民幣/學年
其他專業4200元人民幣/學年
高職(專科): 6000元人民幣/學年
2.根據北京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京價(收)字〔1999〕014號;北京市發改委、財政局京發改〔2008〕1721號文件的規定,根據住宿條件,住宿費標準為:
每學年750/900/1020元人民幣。
第二十條
學校建有完備的“獎、助、貸、勤、補、減”學生資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全總獎學金等獎項,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助學金、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以及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入學后,通過申請、評議、審核、公示等程序后予以落實各項資助政策。
第二十一條
錄取后就讀
1.根據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于復查不合格的學生,學校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2023級本科新生第一、二學年在涿州校區就讀,第三、四學年在北京校區(本部)就讀。2023級兩年制高職(專科)專業新生第一學年在涿州校區就讀,第二學年在北京校區(本部)就讀。
3.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職(專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本科畢業生,頒發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10-68416757、010-68411395
郵編:1000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增光路45號
招生網站:https://www.culr.edu.cn/zhaosheng/
微信公眾號:culrzhaosheng
招生監察電話:010-88562520
收費監督電話:010-66074689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辦公室。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