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大學歡迎全國各高校優秀本科畢業生推薦免試來我校攻讀研究生。
一、招生計劃
2024年學校碩士研究生總體招收推免生數量不超過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50%,各全日制專業必須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計劃用于考試招生方式選拔考生。
招收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考生人數一般不超過我校博士生招生計劃的20%。
具體請以學院公布的復試錄取方案為準。
二、接收專業
本次報名時請參考“2024年各學院推免生招生專業一覽表(分直博生和碩士兩頁)”(030100法學、035101法律(非法學)、035102法律(法學)等專業暫不接收預報名,預報名系統中的招生專業目錄僅供參考,2024年接收推免生專業目錄以推免服務系統中為準),最終確認錄取的專業以教育部“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為準。
三、申請辦法
(一)申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學風端正,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罰或處分。
3、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有較好的專業素養,具備研究生培養潛質。
4、獲得本科就讀學校2024年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5、在本科階段公開發表過學術論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國內外重大競賽中獲獎等學術專長生,同等條件下將優先錄取。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均可直接申請我校的碩士學位研究生(推免碩士生)或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
(二)申請材料
1、《浙江工業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直博生)研究生政審表》。
2、本科成績單1份,要求加蓋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3、校級及以上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級、六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2份。
5、申請者有公開發表的學術性論文可提交復印件1份。
6、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僅限直博生提交)
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于提供虛假信息的申請者,一經發現,不論進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階段,學校均有權取消申請者推薦免試生錄取資格,后果由申請者自負。
(三)申請程序
第一批: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
1、報名方式
點擊“免試申請網報入口”(申請填報步驟及常見問題說明)
2、報名時間
2023年9月11日起至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具體截止時間以各學院官方網站通知為準)。
3、報名
(1)申請人點擊“免試申請網報入口”進入系統填寫有關信息并提交申請;如果已填報的內容需做調整,可在學院初審之前自行在“狀態查詢”欄目修改。
(2)各學院將根據工作安排對申請者進行材料審核。申請人屆時可在“狀態查詢”中或根據學院通知查詢材料審核結果、了解相關學院的考核時間安排。
(3)2023年9月下旬,申請人取得正式推免資格后須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相關招生學院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愿以及完成接收、確認我校復試及待錄取通知等環節。未在學院規定時間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選報浙江工業大學的學生,視為放棄相關資格。
第二批: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具體時間另行發布)
1、注冊
具有推免資格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中注冊。
2、報名
(1)申請者登錄“推免服務系統”填寫報考志愿。
(2)各招生學院在“推免服務系統”網上審核報考志愿、提交的申請材料,并發出是否同意復試以及復試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復試通知者按照招生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網上接收復試通知,按時參加復試;
(3)招生學院在網上對復試合格同意待錄取的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并明確告知考生待錄取的專業類型,考生須按照招生學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網上完成“待錄取”確認。
四、初審與復試
各學院要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申請情況,制訂本學院的復試錄取辦法,辦法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申請材料由學院組織專家小組進行審核,具體審核辦法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申請材料初審后,各學院通知初審通過的申請人參加復試,告知復試時間和要求,申請人須及時回復是否確定參加復試。
復試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突出能力的考查,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根據考生的復試成績,結合申請材料和素質考核的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復試成績、各學院咨詢申訴渠道等信息詳見各招生學院網站。
所有申請人均須根據報考學院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申請人須按報考學院的要求提前準備好符合要求的場所環境、硬件設施和軟件系統。每位申請人綜合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20分鐘,面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實行差額復試,擇優錄取。具體復試辦法、復試成績過程及差額比例由各學院根據本單位學科特點和生源狀況自行確定。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復試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待錄取與公示
招生學院自行組織復試,并將同意待錄取的推薦免試生(含直博生)名單報研究生院。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擬接收推薦免試生(含直博生)名單并公示。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公示內容不得修改,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將其報“推免服務系統”備案。
推薦免試生(含直博生)的最后錄取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學校不再寄發《推薦免試生接收函》,考生不再領取校驗碼、登記表,不再進行現場確認。
六、體檢
擬錄取的考生須按我校要求及時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表(須有體檢結果)請在規定時間內寄達學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以及招生學院相關規定要求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體檢表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獎勵資助
按照當年的獎助學金管理辦法參評。
八、其他注意事項
1、未經復試的申請者不得錄取。
2、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錄取當年入學前未獲得學士學位和本科畢業證書、或畢業前受到處分者,取消錄取資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參加全國統考,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4、我校擬錄取全日制非定向就業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錄取直博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5、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對學校推免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6、其他未盡事宜,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我校后續發布的《浙江工業大學2024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正式通知)以及相應招生學院官方網站發布的通知。
7、本通知與國家最新發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8、本實施辦法由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九、咨詢、申述方式
考生對推免環節有異議的,可向招生學院以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東教科南樓207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暉六區潮王路18號
郵編:310014
電話:0571-88320119
傳真:0571-88320119
mail:yzb@zjut.edu.cn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8320102
附件詳見:http://www.yz.zjut.edu.cn/2023/0907/c4269a234454/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