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貴州民族大學創建于1951年5月17日,隸屬貴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國創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貴州省重點建設高校、貴州省人民政府和國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高校。
二、招生計劃
2024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880名(含專項計劃招生數),實際招生專業、人數以教育部批準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貴州民族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條件(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報考條件(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我校遵循《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
(4)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符合這一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考我校。
(6)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7)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我校2024年擬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14人(具體招收指標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為準),本年度擬招生專業限定為035101法律(非法學)、035200社會工作、045101教育管理、145100文物、085500機械、085601材料工程、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035600美術與書法(民間美術方向)。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我校2024年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6人(具體招收指標以教育部實際下達為準),本年度擬招生專業限定為030100法學、035101法律(非法學)、035102法律(法學)、045201體育教學、145100文物、135400戲劇與影視。
(10)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的辦法由軍隊相關部門參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另行制定。
(1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初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所有考生均須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1. 報考我校所有考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報名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驗。
3. 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五、初試
(一)準考證
凡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我校報考條件不符的,一律不準予考試。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
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考試地點由報考點安排。
六、復試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二區基本要求基礎上,我校將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全國統考招生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我校將在教育部公布的“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分數線及其他要求。
報考“定向就業”類別考生需提交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同意報考并脫產學習的證明(復試前提供),在復試時向學院提交與定向單位簽訂的《貴州民族大學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二)在復試前我校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及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相關材料及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在審查考生資格時,發現偽造證件情況的,扣留偽造證件;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三)復試錄取辦法將另行通知,復試主要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體檢、專業基礎、科研能力、外國語水平等方面進行考查,采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差額復試。
同等學力考生、美術專業跨專業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四)調劑辦法將另行通知。
(五)考生體檢工作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七、錄取
(一)我校將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按一定權重進行計算,并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錄取類別分為 “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三)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四)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4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五)未達到體檢標準者,錄取資格無效。
八、違規處理
(一)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二)我校將對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
(三)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九、畢業生就業
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協議(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畢業生按研究生畢業當年的就業政策執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單位)就業。
十、學習方式與學制
我校2024年招收的碩士研究生均為全日制學習方式,學制3年。
十一、學費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貴州省規定的標準執行。
十二、獎助體系
所有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按國家有關規定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支持和鼓勵研究生成長成才。此外,我校還為研究生設立助教、助研、助管等勤工助學崗位。
十三、其它
(一)凡報考(含調劑)我校碩士研究生的,視為已認真閱讀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規定和要求。
(二)我校不舉辦任何考研輔導班。有關專業、研究方向等具體內容,請考生致電相關學院咨詢,聯系電話詳見《貴州民族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三)復試和錄取辦法等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另行制定。
(四)未盡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執行。本章程若與教育部本年度招生文件政策不符的,以國家招生文件為準。
十四、聯系方式
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傳真):0851-83610705
聯系人:陳老師
電子郵箱:gzmu_yz@163.com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花溪區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院
郵編:550025
貴州民族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y.gz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