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校“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的推薦工作,保證推免生質量,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2024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提醒》和2024年下達的“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的要求,現將推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及接收專業和計劃
1.推薦接收專業:中國語言文學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專業,母語為漢語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留級學生,母語為非漢語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民考漢應屆本科畢業生)。
2.推薦計劃:推薦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應屆本科畢業生34名,其中推薦到喀什大學16名、新疆大學10名(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8名、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2名)、新疆師范大學6名、伊犁師范大學2名。
3.接收計劃:接收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維吾爾語言)的應屆本科畢業生39名,其中接收喀什大學16名、新疆農業大學7名、昌吉學院11名、伊犁師范大學5名。
二、推薦和接收條件
(一)推薦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品德優秀,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學習勤奮,刻苦鉆研,成績良好。本科學習期間各門課程(含選修課)單科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含60分),補考課程不超過2門(補考須已通過),畢業時能夠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成績核計以學校教務系統成績為準。
3.獲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4.專業能力較強,志愿從事國家通用語言和維吾爾語言的教學、研究、翻譯工作,對國家通用語言和維吾爾語言學習興趣濃厚,具有較好的表達溝通能力,有一定學術研究興趣和潛力。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并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測試標準。
6.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7.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二)接收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品德優秀,遵紀守法,積極向上。
2.學習勤奮,刻苦鉆研,成績良好。
3.取得所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占用申請人所在學校推薦指標)。
4.專業能力較強,志愿從事國家通用語言和維吾爾語言的教學、研究、翻譯工作,對國家通用語言和維吾爾語言學習興趣濃厚,具有較好的表達溝通能力,有一定學術研究興趣和潛力。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并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育測試標準。
6.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7.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優先推薦和接收
1.在思想政治、道德方面表現突出,在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反對“三股勢力”及其活動、反對非法宗教活動、抵御宗教向校園滲透,維護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斗爭中或其他社會公益活動中有重大立功表現;
2.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稱號或學校評定的各類獎學金;
3.專業業務實踐能力突出,口語表達、口譯優秀;
4.在學期間參加英語四、六級考試,獲得相應合格證書;
5.在學期間參加科研創新活動或學科(專業)競賽,獲得校級及以上獎勵或公開發表科研論文;
6.大學就讀期間應征入伍并退出現役。
三、申請材料
申請攻讀我校“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我校或疆內其他高校學生,須按要求填報以下申請材料:
1.《喀什大學接收推薦免試攻讀“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
2.《喀什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審核表》;
3.《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4.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
5.學生證原件、復印件;
6.大學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7.在校期間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的原件及其復印件;
8.在校期間發表的學術論文、學術研究成果或證明的原件、復印件;
9.加蓋所就讀學校教務處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績單(須含總成績及班級、年級排名)原件;
10.其他申請材料涉及的有關證明材料(須證明單位蓋章)。
我校不受理沒有《推免生登記表》的申請者的推薦申請。前述佐證材料的原件在審核后退回申請人。
申請我校“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校內學生,申請材料須在9月20日提交學院。
凡因校對疏漏出現信息錯誤,導致喪失推免資格的,后果由學生自行承擔。
四、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6日前人文學院向研究生處提交《人文學院2024年推薦免試攻讀“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方案》和《人文學院2024年接收免試攻讀“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方案》。
2.9月18—20日組織學生準備推免研究生的相關材料。
3.9月20—23日學院根據推薦名額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
4.9月23日學院將推薦學生的申請材料、成績單、匯總表的電子版和紙質版以及教務處審核學生綜合成績排名、維穩處審核學生是否有違紀的證明等材料交至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5.9月25日前喀什大學“少數民族語言高層次專門人才特培計劃”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完成對推薦學生的審核并公示。
6.10月10日前學院完成對各高校向我校推薦學生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7.10月19日我校完成推免研究生的接收和錄取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推薦和接收
1.思想政治與道德品質審查不合格的;
2.有違紀行為并受過處分者
3.在申請推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未通過網上報名,完成網上推免程序的;
5.具有其他限制性政策條件,不適合推薦的;
6.經查實有其他違反招生規則情形的。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學校不再保留其推免資格和錄取資格
1.未按要求參加我校組織的復查、體檢和專業素質能力測試的;
2.未通過我校組織的復查、體檢和專業素質能力測試的;
3.未落實推免接收單位的;
4.自愿放棄錄取資格且向我校提交本人手寫的情況說明和承諾書的;
5.已被我校接收為推免研究生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的。
附件詳見:https://yjsc.ksu.edu.cn/info/1274/2825.htm
研究生處
202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