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學是我國歷史最悠久、享譽海內外的高等學府之一,是教育部直屬并與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經過120多年的不懈努力,上海交通大學已經建設成為一所“綜合性、創新型、國際化”的國內一流、國際知名大學。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52個,覆蓋經濟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教育學等10個學科門類;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58個,覆蓋12個學科門類;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9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32個。這所英才輩出的百年學府正乘風揚帆,以傳承文明、探求真理為使命,以振興中華、造福人類為己任,向著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目標奮進!
一、招生計劃
2024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約7000名(含“推薦免試”直碩生、專項計劃等)。其中,全日制碩士招生計劃約5000名,非全日制工程管理碩士(MEM)全校招生計劃約540名(其中近440名已分配到學院,另約100名根據學校分數線上考生人數按比例分配到招生學院),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招生計劃約260名,非全日制設計碩士招生計劃約10名。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含EMBA)招生計劃約840名,上海高級金融學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碩士MBA(含EMBA)招生計劃約530名。招生計劃包括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推薦免試及各類專項招生計劃。招生學院根據學科發展,制定分學科(類別)、分專業(領域)、分方向招生計劃,實際招生人數根據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和當年生源情況調整。
推薦免試招生見上海交大研招網(https://yzb.sjtu.edu.cn)公布《上海交通大學2024年招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含直博)辦法》。
二、報考條件
1.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我校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③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我校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TOEFL、IELTS等相當);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初試成績合格后,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④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并在報名確認前,向我校研招辦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通過復試被擬錄取,須從所在培養單位退學。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有兩個及以上學籍。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規定: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報考條件第1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的各項要求。
②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符合報考條件第1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的各項要求。
②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1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條件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我校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技術轉移碩士招生參見《上海交通大學2024年技術轉移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缺一不可。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應選擇上海交大報考點(3105);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具體要求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考生戶籍所在地為考生報名做兜底服務保障。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考點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信息為準,在報名確認結束前,將簽字蓋章的《202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寄送到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招生學院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7.“強軍計劃”考生應當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我校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當事先與我校研招辦聯系。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9.在上海參加入學考試報考上海交通大學的考生(含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網上報名時須選擇“3105上海交通大學”報考點且繳納報考費。
10.報考“強軍計劃”的考生使用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單獨考試英語、單獨考試數學試題。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關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準予考試。
3.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考生報考照片不得使用P圖、美顏、AI變臉等技術處理,因報考照片與本人不符“比對”不通過取消考試錄取資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本人弄虛作假圖像錯誤情節嚴重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如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將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4.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5.考生網上報名及確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研招網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及相關事項。
四、考試
1.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復試由我校組織。
2.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 業務課二
具體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見本人準考證。
3.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我校一般在國家確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復試一般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學院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4.招生學院在復試前應當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等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5.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6.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合格/不合格)計入復試總成績。
7.學校根據招生計劃和人才選拔要求確定復試基本分數線,招生院系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不得低于學校復試基本分數線)及其他學術要求。招生學院在復試期間堅持并完善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
8.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相關加試辦法在招生院系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
五、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應當在我校規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律不要報名參加考試。
復試考生需登錄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網www.chsi.com.cn,進入“學信檔案”在線申請學歷(學籍)驗證, 打印下載本人的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如不成功可根據要求申請書面認證,獲得“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復試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攜帶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②學歷(學籍)認證報告③學歷、學位證書(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④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當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六、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 3號)要求,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具體要求。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擬錄取名單確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或工作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況表》,進行初審。錄取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還需要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能調轉到我校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八、錄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復試、體檢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錄取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按我校財務公示收費標準繳納學費,不享受獎助學金,學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般錄取為定向就業,不轉戶口檔案。
3.錄取為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生,錄取類型為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
4.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對在報名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進行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招生錄取資格,情節嚴重者追究法律責任。
九、學費與獎助
1.學費標準可到研招網信息公開欄目查詢,但以上海交通大學信息公開網公示為準。查閱路徑:上海交通大學信息公開網(https://gk.sjtu.edu.cn)-公開欄目-財務資產及收費-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標準及投訴方式。
2.研究生資助工作管理辦法參見上海交通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s://www.gs.sjtu.edu.cn)政務公開-工作手冊-學生管理。
十、其他
1.我校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招收“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具體招考數量和復試分數線,將根據當年國家計劃和生源情況綜合確定。
2.“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等服務項目考生及報考普通計劃符合加分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教育部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符合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通過有關部門審核。且需于招生院系復試名單公布前向招生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專項計劃各類照顧政策不重復或累加享受。
3.“聯合培養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學年在上海交通大學校內進行課程學習;其余時間在聯合培養基地,校內不再提供宿舍。具體見上海交通大學各聯培基地招生簡章。
4.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中均包含擬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招生計劃以公布的招生計劃減去實際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人數為準,具體請關注在推免錄取后上海交大研招網(yzb.sjtu.edu.cn)發布的全國統一考試(含聯合考試)分專業招生計劃。
十一、聯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學研招辦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陳瑞球樓339室
電話:021-62821069 傳真:021-34206123-108
網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研招辦
地址:上海市黃浦區重慶南路227號東1樓315室
郵編:200025
電話:021-63846590+776248
傳真:021-53068810
網站:https://www.shsmu.edu.cn/yjsy/zsgz1.htm
email: yzb@shs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