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簡介
浙江工業大學是東部沿海地區第一所省部共建高校、首批國家“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2011計劃)協同創新中心牽頭高校和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坐落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風景旅游勝地杭州。學校始建于1953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0年創立的浙江中等工業學堂,先后經歷了杭州化工學校、浙江化工專科學校、浙江化工學院和浙江工學院等發展階段,1993年更名浙江工業大學。
學校設朝暉、屏峰、莫干山三個校區,校園環境優雅,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學校擁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3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個,博士后流動站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30個,一級學科未覆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點3個;具有工商管理、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藥、工程管理、農業、藥學、教育、設計、新聞與傳播、公共管理、法律、國際中文教育、應用心理、會計、中藥、金融、國際商務等22種專業學位授予權;具有碩士研究生免試推薦權和外國留學生、港澳臺學生招生權。化學、工程學、材料科學、環境科學與生態學、農業科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藥理學與毒物學、社會科學總論等9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化學、工程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2024年學校共擬招收碩士研究生4569名左右(含推薦免試、“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聯合培養等),其中擬招收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1592人,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2431人,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546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正式招生計劃為準,招生人數在錄取時,將根據報考情況(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報考情況)、實際錄取推免碩士生情況等因素在全校各學院、專業間進行適當調整,目錄中的招生計劃數僅供參考。
我校是“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生單位,所有列入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的專業均可接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學生報名,招生總名額以教育部下達為準,各專業招生人數將綜合考慮報考、上線等情況確定,歡迎符合條件的考生報考。
二、培養目標
我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行業精英和領軍人才。
三、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且具有所報考專業6門本科主干課成績(需有進修學校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單)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以下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報名時,非全日制考生,報考類別請選擇“定向就業”,否則影響考試和錄取。
(三)推薦免試
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在規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可以接收外單位(必須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高校)及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為免試研究生。經復試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進行確認。
我校列入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全日制專業,包括全日制學術學位和全日制專業學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其他符合免初試資格(如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員等)的考生,應在國家規定的全國統考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報名。
四、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報名流程: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
(2)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3)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復試前將認證報告交至我校招生學院核驗。
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第六十二條規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定申報的,不享受相應照顧或加分政策。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我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進行復核。
(6)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8)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9)通訊地址主要用于寄發錄取通知書等有關材料,考生務必認真填寫通訊地址(省、市、縣、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姓名等),通訊地址須在2024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訊地址須詳盡、準確,以免因地址不詳而出現無法投遞等問題。
(二)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
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請考生及時關注。
2、網上確認程序
(1)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進行確認。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考生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五、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和報考點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現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六、初試
(一)打印準考證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時間
2023年12月23日—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或有使用畫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5日進行(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以準考證上規定時間為準)。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地點:考生網上確認的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
七、復試
(一)復試基本要求
達到教育部確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個別專業視上線生源數量情況可能制定高于國家分數線的成績要求。
我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自主確定并公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二)復試形式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的形式主要有筆試、口試和實踐技能考核等。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學院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學院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八、調劑
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九、體檢
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及時到我校醫院或其他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要求執行。招生學院可以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專業體檢要求。
十、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校將把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兩種。碩士研究生按其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我校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經我校錄取的研究生新生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憑有關證明事先向所在學院請假,請假期限為兩周;否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新生報到后,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經學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學校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十一、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應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標準
按照國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專業,學費一般為8000元/年;全日制藝術設計專業碩士(代碼135108)、全日制會計專業碩士(代碼125300)為10000元/年。
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專業,學費一般為2.5萬元(全程);工商管理(MBA)專業碩士(代碼125100)01綜合MBA方向為12.8萬元(全程),02科技創業MBA方向為15.8萬元(全程);工程管理(MEM)專業碩士(代碼125601)為6.5萬元(全程)、公共管理(MPA)專業碩士(代碼125200)為7.5萬元(全程);會計(MPAcc)專業碩士(代碼125300)為11萬元(全程);新聞與傳播專業碩士(代碼055200)為6.25萬元(全程);金融專業碩士(代碼025100)為6.5萬元(全程)、國際商務專業碩士(代碼025400)為6萬元(全程)。各專業(方向)學費最終以物價部門審批為準。
(二)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
為激勵研究生努力學習、潛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各類獎助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各類優秀學生獎學金和社會獎助學金),同時設置有研究生“三助”崗位,提供“三助”津貼;設立有研究生出國資助、優秀學位論文培育、創新成果獎勵專項經費。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還可以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發放特殊困難補助等方式得到資助。
我校各類獎助學金按照學校最新相關規定參評。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獎助學金政策,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十三、學制
碩士研究生基本學制2-3年,修業年限為2-5年,具體見招生專業目錄。
十四、住宿情況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他類型研究生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如確有住宿需求,可在報到入學后提交申請,學校依據校區接納能力最終確定。
十五、培養所在校區
錄取在化學工程學院、生物工程學院、藥學院、長三角綠色制藥協同創新中心、環境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各專業的新生培養所在校區:浙江工業大學莫干山校區(湖州市德清縣長虹東街999號/工大路1號)。
錄取在機械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軟件學院)、土木工程學院、理學院、管理學院、經濟學院、教育科學與技術學院(職業教育技術學院)、人文學院、設計與建筑學院、法學院、公共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各專業的新生培養所在校區:浙江工業大學屏峰校區(杭州市西湖區留和路288號)或者浙江工業大學朝暉校區(杭州市朝暉六區潮王路18號)。
錄取在管理學院的非全日制會計、以及MBA教育中心的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的新生培養所在校區:浙江工業大學朝暉校區(杭州市朝暉六區潮王路18號)。
十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規定,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業務課考前輔導班。學校研究生招生辦不辦理郵購書籍業務。
(二)有關招生信息請隨時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網http://www.yz.zjut.edu.cn/
(三)學校紀檢監察室對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四)本招生章程與國家相關政策如有不符,以國家政策為準。
十七、咨詢、申述方式:
考生對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招生學院以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學院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對答復有異議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申訴。
浙江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東教科南207室
電話:0571-88320119
傳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申訴舉報電話:0571-88320102
通訊地址:浙江杭州朝暉六區潮王路18號 郵編:310014
附件詳見:http://www.yz.zjut.edu.cn/2023/0917/c4270a24128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