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及《關于做好2024年部分外國語中學推薦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14號)的有關規定,我校繼續開展2024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招生對象
具備外語類保送生資格(所在中學為教育部批準的2024年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
上海交通大學2024年外語類保送生招生專業為日語、德語、法語(中外合作辦學)。
三、報名申請
進入“上海交通大學報名系統”(點擊進入)進行網上報名。按系統提示填寫并提交相關信息后打印申請表。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后掃描上傳并完成提交。報名紙質材料無需郵寄,但必須保留備查,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0日中午12時。
中學應將《上海交通大學2024年外語類保送生中學推薦匯總表》傳真至021-34207255,或發送電子版至zsb@sjtu.edu.cn,并于2023年12月21日17時前(以上海市郵政接收時間為準)以特快專遞(EMS)方式郵寄至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考生申請材料及中學推薦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后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認定資格的,取消相應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四、選拔辦法及錄取政策
1. 初審:
我校根據申請材料和中學推薦意見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優秀、通過、不通過。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具有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經本人申請,我校審核通過后,可給予初審優秀:
(1)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或物理學科省級賽區一等獎的優秀學生(報名時須提供證書原件照片或掃描件);
(2)我校委托符合教育部規定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部分外國語中學校長推薦的“直推生”(直推生所在中學須在校內顯著位置公示直推方案及直推學生名單)。
初審結果預計于2023年12月22日在報名系統中公布。初審優秀和初審通過的考生須于2023年12月25日中午12時前完成在線繳費,未按時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2. 學校測試(以下簡稱“校測”):
保送生校測由筆試、面試組成,報考法語專業的初審優秀考生須參加法語專業學習能力評估。考生在報名時須確定參加校測的選考語種,可在英語、日語(限報日語專業)、德語(限報德語專業)、法語(限報法語專業)中選擇其一。
筆試:由數學(滿分100分)、外語(30%英語+70%選考語種,滿分100分)構成。初審優秀的考生筆試免考。
筆試將設置入圍線,達到入圍線和初審優秀的考生可入圍面試。法語專業將設置數學合格線,未達線者無法錄取法語專業。
面試:由外語能力測試(滿分50分)、綜合面試(滿分50分)構成。
選考語種為英語、法語的考生,外語能力測試為100%選考語種。
選考語種為日語、德語的考生,外語能力測試為30%英語+70%選考語種。
法語專業學習能力評估(簡稱學習能力評估):①對于初審優秀的考生,若填報法語專業,則須參加并通過學習能力評估,未參加或未通過學習能力評估者無法錄取法語專業。評估結果不影響除法語外其他專業的錄取。②對于參加筆試的考生,則無需參加學習能力評估。
時間:筆試預計于2024年1月4日上午進行,學習能力評估預計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進行,面試預計于2024年1月11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及相關安排以準考證為準。
參加測試時必須主動出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身份證遺失或不在有效期內,可攜軍人及武警人員證件、戶口本需附公安戶籍部門開具的貼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證號碼證明、護照替代),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規則及考場紀律,如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我校將取消其報考和錄取資格,并通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做進一步處理。
3. 認定:
1) 我校依據校測成績,發放保送擬錄取資格,在考生回執確認后,認定保送生候選人名單。
2) 認定結果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并按照教育部規定公示無異議,方可生效。
五、其他
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外語類保送生入校后不可轉入小語種以外的相關專業就讀。
高考體檢不符合國家規定者,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本次外語類保送生選拔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六、聯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 址:上海市閔行區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
郵政編碼:200240
咨詢電話:021-34200000
傳 真:021-34207255
Email:zsb@sjtu.edu.cn
招生網站:http://admissions.sjtu.edu.cn
七、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