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吉政發〔2021〕19號)精神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為確保我省2024年高考綜合改革平穩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按照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于高校科學選拔人才、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平的原則,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體制機制,構筑符合人才培養和選拔規律、順應新時代要求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高考。
二、考試安排
(一)考試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實行“3+1+2”模式,包括3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科目和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選擇性考試)科目,其中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任選一門)3門,不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考試含筆試和聽力兩個部分;選擇性考試科目由考生從物理和歷史2門首選科目中任選1門,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再選科目中任選2門。報考體育類、藝術類等專業的考生還須按有關要求參加相應專業考試。
(二)考試時間安排。全國統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題,按教育部規定時間組織考試。選擇性考試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題,每門考試時長均為75分鐘,與全國統考科目的考試同期安排。如全國統考科目有調整,選擇性考試科目的考試安排相應調整。具體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三)考試成績。考生文化總成績由3門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750分。其中,全國統考科目每門滿分150分,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科目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科目按等級轉換分數計入考生總成績。
三、錄取設置
2024年開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據全國統考科目和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投檔時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提供給招生院校,具體使用辦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
(一)計劃編制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類別分為普通類、藝術類和體育類;每類招生計劃按照首選科目歷史和物理分別公布本科、高職(專科)招生計劃。選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報物理科目組合的院校專業組,選考歷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報歷史科目組合的院校專業組。藝術類或體育類考生可在不同批次對應歷史、物理兼報普通類的院校專業組。
2.我省招生錄取采用院校專業組方式。高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一個或多個專業。同一高校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必須相同。同一高校選考科目要求相同的專業,可根據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要求,分設不同的院校專業組。
3.對考生資格、生源范圍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專業應單獨設置院校專業組,如: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中外合作辦學、預科班、民族班、面向少數民族招生等。
(二)投檔錄取控制分數線
普通類按照首選科目歷史、物理依據招生計劃一定比例分別劃定本科、高職(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同時,按照普通類本科招生計劃數一定比例,依據首選科目分別劃定本科特殊類型資格線,用于強基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的高考成績要求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或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80%。
藝術類以普通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基數,按教育部要求劃定。
體育類按照首選科目歷史、物理,以及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情況,分別劃定本科、高職(專科)和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民航飛行技術專業的分數線參照教育部、中國民用航空局有關規定執行。
(三)批次設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階段,按類別分批次進行。“院校專業組”為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每個院校專業組內設6個專業志愿,專業組內設置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
1.普通類
普通類分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三個批次。
提前批分為A、B兩個批段。A段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包括軍事、公安、司法、消防、飛行學員、公費師范生、航海類等艱苦專業、優師專項計劃、有關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全國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部分院校的小語種專業;省屬院校的免費醫學定向、公費師范定向、訂單農科生等相關專業;定向培養軍士、司法類等高職(專科)層次相關專業,以及其他經教育部或我省招委會批準的特殊院校(專業)。B段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包括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院校及專業。
本科批設4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層次普通類招生各專業以及定向招生、少數民族預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辦學、蒙生八省對等協作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等專業。
高職(專科)批設4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專科層次普通類專業。
2.藝術類
藝術類分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
提前批設1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包括少數經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或戲曲類專業。
本科批設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使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高職(專科)批設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專科層次藝術類專業。
3.體育類
體育類分為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
本科批設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層次體育類專業。
高職(專科)批設20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專科層次體育類專業。
(四)征集志愿
除藝術類提前批以及普通類提前批B段外,原則上其它批次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均實行征集志愿補充錄取。
(五)同分排序規則
普通類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院校專業組,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院校專業組,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籌。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視高考綜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統一領導、部門協同、分級管理、各負其責”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完善統籌協調機制,落實各級招委會、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職責,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強化風險防范和輿情應對,確保2024年高考綜合改革平穩有序實施。
(二)加強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強命題、制卷、組考、招生錄取等環節全過程安全管理。堅持問題導向,組織開展適應性演練工作,讓考生和家長深入了解和盡早適應改革的政策調整和內容變化,認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及時完善程序、優化流程,全面強化招考隊伍的業務能力和考務管理信息化水平,為高考綜合改革平穩實施奠定良好基礎。
(三)加強宣傳服務。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識,圍繞高考綜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力度,全面做好學習、培訓,切實讓考生和家長熟知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優化招生考試服務水平,創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關注輿情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加強條件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和招生院校要在經費投入、人員配備、設備設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進一步加強招生考試機構隊伍建設,加快推進標準化考點改擴建、外語聽力考場軟硬件提升和考務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等工作,做好技術支持服務,確保信息基礎設施、業務信息系統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