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部署要求,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2號)文件要求,2024年我校繼續實施高校專項計劃招生。
一、招生對象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由有關省(區、市)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的農村范圍。5月20日前,有關省(區、市)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等基本條件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名單。
二、招生形式
鑒于我校“一所大學、兩地辦學”的實際情況,考生應按華北電力大學和華北電力大學(保定)分別報考,兩地審核結果、認定結果不能互認。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
2024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為:北京校部58人,保定校區65人。
在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為物理+化學,非改革省份招生專業(類)均為理工類,具體以我校在各省實際發布的招生專業(類)為準。
我校將根據入選考生情況、往年報考情況以及高校專項生源在校學習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
四、報名條件
考生報名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2024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4.品學兼優且對我校專業(類)及相關學科具有濃厚興趣。
五、申請程序
1.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須通過“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學校要求進行網上報名申請,其它報名方式無效。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4月7日—25日。
2.需要考生個人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提交的報名材料包括:
(1)《華北電力大學2024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
申請表中個人陳述內容應包括考生申請理由、價值觀和人生理想、成長經歷、性格特點、興趣特長、學習能力、取得成果及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數要求1000字以內;
(2)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3)高中階段參加社會活動以及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等相關材料;
(4)在“所報志愿的附加要求”中,考生務必掃描或拍照上傳以下三項材料:
①連續三年并實際就讀的學籍證明原件(須學籍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②考生戶籍證明材料(包括戶口本首頁、戶主頁、本人所在頁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頁,或當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考生戶籍證明材料),要求能證明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③考生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3.考生“確認志愿”前請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核對無誤后點擊“確認志愿”,并按系統提示下載、打印申請表。申請表須經所在中學校長簽字確認并加蓋中學公章后再“上傳申請表”。網上報名系統志愿狀態為“待審核材料”時,即為完成報名。
注:申請表上本人照片為報名系統直接打印,不得用其他照片粘貼覆蓋;報名系統上傳申請表須為原件。
4.考生所在中學要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校長是直接責任人。考生提交的與中學相關的報名材料必須經中學審核和校長簽字。
5.考生提交的上述所有材料均不得涂改,否則視為無效。考生未按本簡章及報名平臺要求提交的報名材料視為無效。
6.申請材料無需郵寄。
六、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
學校成立由招生、培養等部門專家和學科專家組成的審核工作組,負責考生報名材料的審核。
2.入選名單公示
入選名單將于6月初經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后報教育部審核,教育部審核通過后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將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
七、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
1.志愿填報
填報高考志愿時,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考生應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本省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專業范圍內填報專業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級招生機構規定的“高校專項計劃”相應批次及相關要求進行填報。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相關專業(類)的選考科目要求。
2.錄取辦法
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高考成績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份,按相應省份招生機構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根據我校公布的分省分專業計劃數,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結合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依據《華北電力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關規定確定考生的錄取專業。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錄取。在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考生應按照教育部和我校對于各專業的體檢要求進行報考,高考體檢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招生章程有關規定者,將根據相關規定不予錄取或調整至適合專業。
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八、監督機制
1.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開。
2.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在高校專項計劃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的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36號令)予以嚴肅處理。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學校將取消其今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入學后發現的取消學籍,畢業后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
3.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10-61772561(北京校部);0312-7522700(保定校區)。電子郵箱:jwb@ncepu.edu.cn(北京校部);bdjwb@ncepu.edu.cn(保定校區)。
4.我校未委托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選拔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九、聯系方式
華北電力大學北京校部
招生網址:http://goto.ncepu.edu.cn/
電子郵箱:zsb@ncepu.edu.cn
聯系電話:010-61773377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校區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ncepu.edu.cn/
電子郵箱:bdzsb@ncepu.edu.cn
聯系電話:0312-7523164
本辦法經華北電力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華北電力大學招生辦發布和解釋,未盡事宜參照《華北電力大學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