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要求及有關事項說明》,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向符合調劑復試要求的考生發送了復試邀請。現通知如下:
一、復試時間及地點
報道地點:濟南市歷城區世紀大道10600號山東體育學院濟南校區1號教學樓7樓案例教室
候考地點:濟南市歷城區世紀大道10600號山東體育學院濟南校區1號教學樓7樓案例教室
聯系人:宗老師、劉老師,聯系電話:0531-89655111。
二、資格審查要求
按照教育部和《山東體育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相關要求,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予復試。考生需提供的審核材料包括:
1.應屆畢業生(包括應屆成人高校、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本科生):⑴準考證,⑵身份證,⑶學生證,⑷“學信網”下載學歷(學籍)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⑸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一份,⑹大學學習成績單。
2.非應屆畢業生(包括應屆成人高校、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畢業本科生):⑴準考證,⑵身份證,⑶學歷證、學位證,⑷“學信網”下載學歷(學籍)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⑸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一份,⑹大學學習成績單。
以上材料請按照順序做成一個PDF文檔,并且以“初試準考證(后四位)+姓名+專業+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應屆成人高校/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本科生”命名并上傳。現場報到時需攜帶原件進行資格復查,并提交復印件。
上傳地址:https://send2me.cn/Jf1ty0dv/TH2m6MxxuiPK4w
截止時間:2024年4月18日12:00
三、收費說明。
復試費180元/生。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加收加試費(2門科目)120元/生。繳費后因各種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考生食宿自理(學校內沒有住宿地點,請考生自行搜索)。繳費流程詳見:《山東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費繳費指南》
請各位考生于4月17日開始繳費。
四、考試科目
1.綜合素質面試
綜合素質面試旨在全面考查學生的專業、專項知識與素養,一貫表現和科研能力;考查學生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等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項技術評定
報考體育教學的考生進行專項技術評定,專項技術評定采用視頻錄制形式,重點考查考生專項技術水平。專項上報前請認真閱讀《山東體育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專項上報操作指南》,于2024年4月16日17點前提交。專項視頻錄制提交方式及時間詳見《專項技術評定運動技能視頻錄制與提交注意事項》。
學科專業知識考核或專項技術評定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英語測試
測試考生的英語聽力及口語水平。
英語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加試內容(筆試):
同等學力及跨專業考生須加試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加試科目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
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育教學加試科目為《運動解剖學》《學校體育學》。
具體加試科目參照網站《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參考用書》。
六、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復試成績=綜合素質面試成績×40%+學科專業知識考核或專項技術評定成績×40%+英語測試成績×20%。
各項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
(二)擬錄取名單確定
擬錄取名單提交山東體育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按照錄取專業+準考證號+姓名+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備注的格式進行公示。未錄取考生可由本人聯系研究生教育學院招生辦公室查詢個人成績。
擬錄取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提交定向就業單位出具的定向培養證明。未按規定時間提交的,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七、相關工作制度
(一)監督制度
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檢查組由校領導帶隊、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組織和實施對各專業復試、錄取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二)責任追究制度
各考評組長及考評員對復試成績的公平、公正負責;紀檢、監察對復試過程出現的違規違紀情況進行追究問責。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招生違規事件,一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公平、公正。
(三)信息公示制度
我校將在官網對本單位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和擬錄取名單、咨詢和申訴渠道等復試錄取信息,專項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信息進行公示。各類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回避制度
所有復試工作相關人員執行回避制度。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的復試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
(五)復議制度
確保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通暢。對于復試過程中違紀問題的投訴及時受理,并在8小時之內向投訴人反饋處理意見;對考生錄取違紀的投訴受理,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對投訴人反饋處理意見。
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0531-8965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