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要求,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執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國標碼:14095
第五條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西地明街7號
第六條 學制:三年
第七條 學校簡介: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國家教育部于2007年3月16日正式批準成立的一所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校。
第九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就業與創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全日制招生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計劃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四條 招收專業有學前教育、學前教育(高本貫通)、早期教育、早期教育(高本貫通)、特殊教育、小學語文教育、小學數學教育、美術教育、美術教育(高本貫通)、小學教育、體育教育、音樂教育、舞蹈教育、小學英語教育、小學道德與法治教育、藝術設計、現代物業管理、休閑體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舞蹈表演、鋼琴調律、書畫藝術、社區管理與服務、數字媒體技術、戲劇影視表演。
學前教育(高本貫通):我校與綏化學院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對接,學生貫通培養入學后,前三年在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培養,由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前三年為專科學籍;經轉段考核合格的學生,以專升本形式進入對接本科院校后轉為本科學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日常教學和學籍管理。
美術教育(高本貫通):我校與牡丹江師范學院美術學專業(本科)對接,學生貫通培養入學后,前三年在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培養,由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前三年為專科學籍;經轉段考核合格的學生,以專升本形式進入對接本科院校后轉為本科學籍,由牡丹江師范學院負責教育教學管理,由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住宿及教學場地管理。
早期教育(高本貫通):我校與佳木斯大學學前教育專業(本科)對接,學生貫通培養入學后,前三年在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培養,由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教育教學日常管理,前三年為專科學籍;經轉段考核合格的學生,以專升本形式進入對接本科院校后轉為本科學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規定進行日常教學和學籍管理。
第十五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按照學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在考生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按照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辦公室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電子檔案,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招收的學生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認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總分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檢索投檔(按照志愿順序),由院校擇優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確定專業)。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未錄滿專業錄取,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
第二十一條 總分相同時,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錄取。若無成績排序規則,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其他省份按照考生單科成績排序規則依次錄取。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成績的順序,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成績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補錄工作嚴格執行補錄的缺額計劃,對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直至缺額計劃錄滿為止。
第二十三條 藝體類專業(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舞蹈教育、藝術設計、鋼琴調律、舞蹈表演、體育教育、休閑體育、書畫藝術、戲劇影視表演)錄取規則為:參加省統考專業成績合格,按投檔成績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專業課省統考成績仍相同,再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如文化課成績仍相同,再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規則擇優錄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改革和發展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下發的有關文件規定,學費標準為6000—9000元/年,并按學年收取學費。
第二十五條 優秀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和校級獎學金;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 0453—6523508(傳真)、0453—6559107、0453—6559108、0453—6559109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hljys.cn
通訊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西地明街7號
郵政編碼:157011
電子郵箱:hyzzsjy@163.com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