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規招生,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區的高職(專科)及黑龍江省內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
辦學性質:國家民委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學校隸屬單位:黑龍江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四條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哈南工業新城核心區哈南十五路1號
第二章 基本情況
第五條 學院占地面積30.38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0.4萬平方米。學院建有各類公共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含實訓車間)70個,公共、專業計算機室15個,語音室5個,精品錄播室1個,網絡多媒體教室146個,琴房32間,舞蹈教室3間,電鋼琴教室2間,幼兒園模擬實訓室1間。現有教職員工237人,其中,正高級職稱17人,副高級職稱52人,博士學位7人,具有碩士學位及以上106人,全日制在校學生6512名。
第六條 學院設有動物醫學、寵物醫療技術、畜牧獸醫、生物制藥技術、食品智能加工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健康、計算機網絡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護理、康復治療技術、學前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音樂教育、音樂表演、民族傳統技藝、藝術設計等高職(專科)專業。(2024年招生專業以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為準)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根據學院的辦學條件、發展規模、畢業生需求情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等因素確定招生規模,確保各專業招生規模的平衡和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學院無預留招生計劃。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校執行黑龍江省發改委、財政廳批準的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其中學費音樂表演、音樂表演(高本貫通)專業9000元/年,藝術設計、音樂教育專業7200元/年,其他專業6000元/年;住宿費600-800元/年,具體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公布的我院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條 普通高職(專科)錄取原則:所有招生專業物理類歷史類兼招,再選科目不提要求,黑龍江省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如遇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物理學科類為數學、物理、語文、外語;歷史學科類為語文、歷史、數學、外語。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一條 普通高職(專科)計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二條 普通高職(專科)藝術類各專業2024年招收黑龍江省考生,文化課成績按照2024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成績,專業課成績參照2024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課省考成績,學院不單獨組織考試。藝術類專業物理類歷史類兼招,再選科目不提要求,錄取原則是在省招生考試院劃定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在按照黑龍江省投檔規則投檔的進檔考生范圍內,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進行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總分也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優先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物理學科類為數學、物理、語文、外語;歷史學科類為語文、歷史、數學、外語。
第十三條 普通高職(專科)計劃,學院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按要求通過征集志愿完成。
第十四條 省屬少數民族預科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預科招生專業選科要求按照本科院校相應招生專業的選科要求執行,考生高考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優先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物理類為數學、語文、外語;歷史類為語文、數學、外語。
第十五條 錄取方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各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作為網上錄取新生的依據。
第十六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批次:學院錄取批次在黑龍江省內為普通高職(專科)批,高本貫通為藝術類高職(專科)批,外省以各省公布為準,藝術類錄取批次為藝術類高職(專科)批。省屬少數民族本科預科錄取批次為普通本科批。
第十八條 投檔比例:根據各省(市)招生考試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計劃數投檔。錄取過程中投檔以考試成績為主要根據,擇優錄取。加減分政策根據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試院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其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為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不宜就讀的專業”的由學院視情況取舍。
第六章 “高本貫通”試點
第二十條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教職函〔2021〕44號)要求,學校今年繼續開展“高本貫通”試點工作。“高本貫通”試點招生對象為省內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職(專科)層次錄取,經轉段考核合格后,以專升本形式錄取到對應本科院校繼續學習。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試點專業為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音樂表演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學院音樂表演專業(本科)
第二十一條“高本貫通”試點錄取批次為藝術類高職(專科)批,錄取學生五年均在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培養。
第二十二條“高本貫通”試點專業學費五年均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收取,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專科同一專業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按照本科高校同一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第二十三條“高本貫通”試點錄取學生考核轉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考核由本科院校牽頭開展,錄取學生前三年為專科學籍,通過轉段考核合格的學生,轉為本科學籍。培養期間,原則上學生不得轉學、轉專業。
第二十四條“高本貫通”試點其他事宜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七章 勤獎助貸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院相關政策
1.高職(專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院對高職(專科)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設有一、二、三等綜合素質獎學金,以及七個單項獎學金:學習優秀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科技創新獎學金、經濟困難學生自立自強獎學金、文藝骨干獎學金、運動標兵獎學金、文明宿舍獎學金。
2.高職(專科)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每學年2300元-4300元)。
3.學院對于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靠前或進步比較明顯的學生,學院設立校內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500元/人。
4.為了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幫扶力度,學院特設立校內助學金,資助標準500元/人。
5.為了保證新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綠色通道”,先行辦理入學手續,讓全體學生安心開始新的學習和生活,學院特設立開學困難補助金,對家庭經濟困難且入學時無生活費來源的學生,資助標準500元/人。
6.為促進畢業生主動就業、及時就業,給予畢業生必要就業幫助,學院特設就業助學金,資助標準400-2000元/人。
7.被我院錄取的高職(專科)貧困考生,均可以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8.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近百個。
9.學院出臺了《孤兒大學生學費減免和資助實施辦法》。
10.學院設立“古麗民族團結基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生進行資助(2000元/人)。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六條 高職(專科)學生在校學習期滿,完成所修學分及達標考核成績,學院頒發由國家教育部注冊、黑龍江省教育廳準許的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學歷畢業證書。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在校學習期滿,考試成績合格的學生,由學院頒發預科結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1. 招生電話:0451-85560098 85560198
2. 申訴電話:0451-85560102
3. 學校網址:www.hljmzzyxy.org.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