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國標代碼:1376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博東路249號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全日制普通高校
招生層次:本科
學校概況:泉州信息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校。學校坐落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泉州市區。學校目前開設的本科專業(學制四年):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數字媒體藝術、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電子商務、國際商務、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審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價、軟件工程(中外合作)、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錄取要求
第四條 2024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五條 新生入學后,根據考生高考語種安排英語或日語作為公共必修課程進行教學。
第六條 軟件工程(中外合作)、中美聯合人才培養121雙學位項目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專業要求英語高考總分不低于90分。
第七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條 除本章程中的專業錄取要求外,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鑒定結果須合格,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原則: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區、市)的出檔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于有專業志愿考生”規則進行錄取。在考生投檔分相等的情況下,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定執行,如仍相同的,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考生。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志愿,只能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調劑。
第十一條 藝術(美術)類專業:
1、福建省考生:根據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規定,按照藝術類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2、其他省份考生:各省藝術類招生文件有明確規定綜合成績(投檔成績)計算辦法的,按照各省文件執行。進檔考生采用“分數優先”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于有專業志愿考生”規則進行錄取。在考生投檔分相等的情況下,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定執行,如仍相同的,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考生。
第四章 獎助學措施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從學費收入中提取6%,用于在校學生的獎勵與資助,建立了“獎、助、減、勤、緩、補、貸”資助體系。
第十三條 學校設有各類獎學金,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宇翔獎學金”等獎學金,資助品學兼優學生。
第十四條 我校正式錄取的計劃內統招考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助學金,在校貧困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安排困難學生勤工助學。
第五章 學習和生活費用
第十五條 1、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如下(具體招生專業以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1)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25800元人民幣: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網絡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電子商務、國際商務、金融工程、物流管理、審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務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價
(2)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27800元人民幣:
數字媒體藝術、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3)軟件工程(中外合作)專業每學年學費為38800元人民幣
(4)下列專業每學年學費為42000元人民幣:
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
(5)中美聯合人才培養121雙學位項目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專業的中方學費按照泉州信息工程學院普通專業學費標準收取,美方學費及其他雜費由東華盛頓大學按標準另行收取。
2、住宿費:6人間1900元/人·年,4人間2100元/人·年.人(含定額水電費:每生每月5度電,2噸水)。
3、其他相關費用按照物價局批準的相關收費標準執行。
4、退費辦法:學生因轉學、退學等原因終止學業的,其代辦費按實結算,學費和住宿費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費394號)的規定清退。
第六章 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條件的畢業生,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泉州信息工程學院,該證書在教育部電子注冊。符合學位授予條例規定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可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十七條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與美國賓州滑石大學合作舉辦軟件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軟件工程(中外合作)經教育部批準設立。該項目學生全部學業在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完成,達到培養要求者,可同時獲得泉州信息工程學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工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中國教育部認證的美國賓州滑石大學頒發的理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八條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烏克蘭藝術學院是我校與烏克蘭藝術大學合作舉辦,經教育部批準設置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烏克蘭藝術學院設置三個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即環境設計(中外合作)、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和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4年本科階段學習全部在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完成。新生入學要求提供高中畢業證方可注冊烏克蘭藝術大學學籍。修滿學分,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可同時獲得泉州信息工程學院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藝術學學士學位證書和中國教育部承認的烏克蘭藝術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九條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與美國東華盛頓大學合作中美聯合人才培養項目(雙學位)——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專業,采用1+2+1實驗班的培養模式,項目學生按中美兩校制訂的聯合培養方案,第一學年在泉州信息工程學院學習,第二至第三學年在美國東華盛頓大學學習,第四學年返回泉州信息工程學院繼續完成學業,所修課程符合中美雙方畢業和學位授予要求,獲頒中美兩校雙學位和中方畢業證書(如不出國,無法獲得中外學位及文憑)。本項目不接收無出國意愿的考生。
第七章 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博東路249號
郵編:362000
聯系人:李老師
學校網址:http://www.qzuie.edu.cn
咨詢電話:0595-22789708、22789808、22789648(傳真)
咨詢QQ:951312693、1459463958
咨詢微信:qzxxgcxyzsb
投訴電話:0595-22767537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本章程由泉州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