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是公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學校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全國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國職業院校實習管理50強,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基地,全國“互聯網+中國制造2025”產教融合促進計劃建設院校,全國職業院校校園文化建設“一校一品”學校,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主席團成員單位,全國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全國智能供應鏈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副理事長單位,全國土木工程雙碳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副理事長單位,入選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創新創業教育分會理事單位、中國高校眾創空間聯盟單位,入選全國高職院校學生發展指數100所優秀院校。與中歐航空集團有限公司(荷蘭)、福州隆祥航空產業園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中歐航空學院”,與同濟大學合作共建“福州同濟技術轉移創新中心”“福州同濟跨企業技術服務中心”“福州同濟職業教育師資培育基地”。
為保證福州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福建省有關招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校全稱、類型、學校地點
1.學校全稱:福州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1502)
2.辦學類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3.辦學性質:公辦
4.辦學層次:專科
5.學制:三年
6.學校辦學地點及就讀校址:
旗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大學城聯榕路8號
羅源校區:福建省福州市羅源縣松山鎮西灣144號
長樂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航城街道里仁工業園區厚德一號
第二條 體檢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入校后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專業報考條件:無色盲色弱;無高度近視;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該工作崗位對考生的身高、視力有明確要求,考生報考志愿時請慎重考慮)。
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專業報考條件:無色盲色弱;裸眼視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以上(該工作崗位對考生的身高、視力有明確要求,且較適合男性,女生報考志愿時請慎重考慮)。
空中乘務專業報考條件:1、身高范圍: 女生:165cm-175cm;男生:175cm-185cm。2、體重(單位:kg)范圍:女生:(身高厘米數-110)×80%-(身高厘米數-110)×110%,男生:(身高厘米數-105)×90%—(身高厘米數-105)×110%。3、其他:五官端正(女生面容姣好、氣質佳),形體勻稱挺拔,無O型腿,無色盲色弱,口齒清楚,普通話較標準;面部及其他皮膚裸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該工作崗位對考生的身高等條件有明確要求,考生報考志愿時請慎重考慮)。
第三條 思想品德要求
根據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如存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本校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1.招生專業、計劃:2024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的信息為準。
2.收費標準: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閩價費〔2012〕356號、閩價費〔2013〕184號文核定標準范圍收取。住宿費按照福州市物價局、財政局榕價費〔2014〕25號制定的標準進行收費。
專業學費標準:軟件技術每學年9000元,藝術設計、室內藝術設計、游戲藝術設計每學年7200元,其他專業每學年6000元。
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不同,收費標準不同,4人間每生每年1300元,6人間每生每年970元,8人間每生每年650元。
學生退費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文件(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精神,進行學費、住宿費的清退。
第五條 錄取工作
(一)高職(專科)批普通類福建省按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省外錄取規則按照專業清開展錄取工作。
(二)在招生中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訂的各項加分政策。
(三)錄取結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網站和福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考生可在錄取結束后登錄學校網站查詢,學校網址:http://www.fvti.cn。
(四)學校在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郵寄新生錄取通知書、入學須知等相關材料。
(五)錄取的學生不能跨校區轉專業,原則上只能在錄取的同一校區同科類內轉專業。
第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
考生錄取后,學校以英語語種安排公共基礎外語教學。
第七條 監督機制
(一)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
(二)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校招生工作的信譽。
(三)學校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學校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八條 獎學助學辦法
獎、助、貸等助學政策。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社會助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困難補助及勤工助學崗位,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一)獎助學金:按照“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和學校獎、助學文件辦理,國家獎學金為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為5000元,國家助學金分4500元(特別困難)和2800元(一般困難)兩檔;學校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每學年約有28%的學生可獲800-2000元不等的獎學金。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可向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
(三)勤工助學:學校盡可能多開辟勤工儉學渠道,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儉學崗位。
第九條 學歷證書
學生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學時,符合要求,由福州職業技術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條 附則
(一)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二)本章程僅適用于福州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三)招生聯系方式
1.招生咨詢:0591-83760466 83760662 83760669
各學院聯系電話:智能工程學院:23533683、建筑工程學院:83760401,機電工程學院:83760322,交通工程學院:83761741,信息工程學院:83760501,商學院:83760470,文化旅游學院:83760319 2.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學城聯榕路8號 郵編:350108
3.投訴電話: 0591-83761211
4.學校網址:http://www.fvt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