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直屬部門: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第四條 學院全稱: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院代碼:14512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辦學地點: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東路91號(東校區);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西路168號(西校區)
第三章 招生對象、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面向全國招收參加普通高考的各民族考生,2024年招生專業(方向)44個,計劃招收全日制高職新生6300人。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區)教育廳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一條 嚴格按廣西壯族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所有招生專業、人數及收費標準通過學院招生簡章及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一)預繳學費標準為:
1.金融類、證券保險類專業:6000-6500元/學年。
2.財務會計類專業:6000-7000元/學年。
3.工商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貿類專業:6000-7000元/學年。
4.信息技術類專業:7500元/學年。
5.旅游、酒店、高鐵客運服務類專業:6000元/學年。
(二)住宿費標準為:
1.西校區公寓式宿舍4-6人間:1200-1300/生.學年;
2.東校區寓式宿舍6-10人間:750-95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及房型標準收費。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學生在校期間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代收費:軍訓服裝費100元/人(2023學年招標采購單價,僅供參考,按實際進價收取服裝費);體檢費85元/人;超定額水電費,按照自治區水電價格收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380元/人(2023學年醫保繳費標準,僅供參考,按政府部門實際參保標準收取)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學院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招生工作 “六不準”、“十嚴禁”,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三條 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 報考我院考生均需參加高考體檢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院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文)標準執行。
(二)因專業性質所限,我校高速鐵路客運服務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m及以上,男生1.70m及以上,無色盲色弱(不能識別紅、黃、綠三種顏色中任何一種)。
(三)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體檢復查,對既往病史瞞報、不符合以上體檢要求的新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進檔考生專業確定辦法:
普通高考招生按設置招生計劃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所規定的錄取批次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進檔考生按以下原則確定專業:
(一)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按照投檔成績(含加分)對進檔考生進行排序后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相關專業。
(二)投檔成績(含加分)同分情況下先比較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高考總成績(不含加分)一樣則比較語文、數學、外語(不含口語)三科總分,三科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不含口語)成績。
(三)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五章 組織機構與監督機制
第十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十八條 學院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維護招生公平、公正、公開。學院成立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察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電話號碼:0771—3481779),接受社會監督。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獎、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
(一)國家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一般在學生所在縣(市、區)資助辦公室申請。
(二)政策性獎學金
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等。其中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在校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獎勵品學優良的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另外,每年還有學校、校企合作辦學等各類獎學金和補助。由學生入學報到獲得正式學籍后,按規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參加評選。每年申請評選一次。
(三)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以及資助金額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標準執行。目前分三檔進行資助:一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二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學生和退役士兵學生;三等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補助家庭經濟一般困難的學生。資助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300元/年,二等助學金3300元/年,三等助學金2300元/年,國家助學金由學生入學報到獲得正式學籍后,按規定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請參加評選。每年申請評選一次。
第二十條 錄取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逾期1周不報到又無請假手續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
第二十一條 廣西金融職業技術學院實行陽光錄取工程,錄取全程有紀檢監察監督,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凡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二條 本校不設清真食堂。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一)學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771-3481330,3481332
(二)聯系地址: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西路168號(西校區)行政樓101
(三)學院網址:www.gxjrxy.com
(四)招生咨詢QQ:1140266227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