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為國家和學校選拔優秀人才。
第三條 學校名稱 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大學 英文名(Sichua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
學校地址:四川省德陽市泰山南路二段801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學校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職業學校,國家首批示范性高職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建設單位,隸屬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第五條 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由四川工程職業技術大學頒發由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政策,審批招生計劃、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學校分管領導、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擬定學校招生計劃、招生政策和錄取規則,處理招生中的日常工作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程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類別及錄取規則
第七條 我校招生批次主要包括普通本科批、普通專科批、藝術專科批、體育專科批、對口高職專科批、少數民族預科批、內地新疆高中班或內地西藏高中班批次。
第八條 在四川省藝術專科批專業只限于美術與設計類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科同類別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依據投檔成績,按照“多類兼報,位次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辦法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藝術類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滿為止。總分相同優先錄取順序為藝術類專業成績、文化成績高分者。藝術類專業投檔成績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要求執行。
第九條 在四川省體育專科批專業只限于體育類專業考生,體育類專業招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原則,在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與專業成績均達到省控線的基礎上,按專業總分排序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錄滿為止。總分相同優先錄取順序為文化成績高分者。
第十條 錄取時,我校在調檔范圍內遵循“分數優先”(即各級志愿間的關系和各專業間的關系都是“分數優先”)的原則,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和各專業具體情況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成績不能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則按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在川已投檔考生中,總分相同優先錄取順序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外語高分者;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外語高分者。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各生源省投檔原則接收考生投檔,在第一志愿未滿額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十四條 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五條 各專業招生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六條 無外語語種限制,但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報考時請慎重,我校各專業外語課程僅提供英語教學。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各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考試院(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十八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校對新生設有“綠色通道”,貧困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習獎學金”等,同時,學校還設有十余項企業(校友)獎助學金;此外,對貧困生通過學校設立的“勤工助學中心”提供勤工儉學的機會,以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條 聯系方式
電 話:0838-2651116;0838-2655218;0838-2655277
傳 真:0838-2654118
郵 編:618000
網 址:https://www.scpu.edu.cn(學校主站); https://www.scpu.edu.cn/zsjy(招生網)
郵 箱:zhaoban@ scpu.edu.cn
第二十一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