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4152013653
第五條 學院地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園區一號路12號
郵政編碼:563000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院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宣傳、實施錄取等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二條 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面向貴州、重慶、四川、江西、廣東、廣西等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分專業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四條 錄取批次:本科批次錄取(具體根據各地招生錄取批次工作安排實施)。
第五章 錄取規則及要求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六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高考政策優惠文件規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七條 學院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學院將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學院實行無分數級差錄取。
第十八條 對于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院按照“分數優先(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原則進行錄取(含未實行平行志愿模式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即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若高分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按其第二、第三……等專業志愿順序依次擇優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其未填報且學院未錄滿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學院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對于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進檔考生,學院按照其高考改革志愿填報及投檔錄取實施相關規定,同時參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報考藝術專業類別的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藝術類專業的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確定的投檔范圍內,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
第二十一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學院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并與其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協商決定實施錄取。
第二十二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錄取省(直轄市、自治區)考生報考我院,必須滿足學院招生專業對應的相關選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三條 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報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休閑體育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體無殘疾;報考運動康復專業的考生,要求身體無殘疾,無色盲。
第二十四條 學院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報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五條 嚴格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登記,學院公示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院有完善的“獎、貸、勤、減、免、補”學生資助體系。新生進校時開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原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的貧困學生,學院均按規定標準先予減免學費3830元。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畢業頒證:凡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并獲得學分,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相應學位類別的學士學位。
第八章 復查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入學及高校學生管理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并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聯系方式:
地 址:貴州省遵義市新蒲新區園區一號路12號
郵政編碼:563000
咨詢電話:0851-23138982、23138983、23133289
監督電話:0851-23133288
電子郵箱:kjxyzsbgs@163.com
學院網址:https://mts.zmu.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mts.zmu.edu.cn/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遵義醫科大學醫學與科技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