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貴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貴州財經職業學院2024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財經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4734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校性質:公辦
學院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云站路50號
學院簡介:貴州財經職業學院隸屬貴州省財政廳,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首批《數字化會計教育認定(DAEC)項目》標桿校認定單位、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教育部學生綜合素質訓練基地、全國會計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常務副理事長單位、全國財經職業教育集團副理事長單位,獲批國家級職業教育示范性虛擬仿真實訓基地。學院位于清鎮職教城鄉愁校區云站路50號,占地面積549畝,目前,已完成14.7萬平方米的建設,可容納8000人的辦學規模。學院擁有館藏紙質圖書15.98萬冊、數字圖書資源11.54萬冊,建有智能財務共享中心、新商科智慧學習工場等51個校內實訓基地,實踐教學條件在全省財經職業教育中基于領先水平。學院現有專任教師290人,副高及以上職稱39人(正高2人),具有碩士學位以上105人,在讀博士4人,雙師素質175人;現有“名師工作室”1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1個,清鎮市管專家1人。學院本著“以德修身、以技立業、服務基層”的辦學理念,堅持“明德至善、誠信至上”的校訓,秉承“家國情懷、擔當奉獻”的新時代學院精神,以打造服務新時代貴州基層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財經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搖籃為使命,堅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戰略,樹牢“貴”字大理念,擦亮“財”字金招牌,做實“職”字新類型,心系財政、感恩奮進,致力為多彩貴州現代化建設培養更多“講政治、守誠信、精技能、記鄉愁”的基層應用型高素質財經技術技能人才。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領導組組長由黨委書記、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招生副校長、教學副校長擔任,成員包括教務部門負責人、招生就業部門負責人、系部負責人和相關處室負責人組成,全面處理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
第五條 監督機構:學院成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的紀檢領導小組,實行事前備案制,實行事前防控,招生監督,事后巡查的招生監督工作流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4年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4年貴州省高職(專科)高考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詳見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4年貴州省高職(專科)高考招生專業目錄。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法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原則。
(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三)學院錄取的考生應填有我院志愿,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按省招生考試院規定,依考生填報志愿順序錄取。專業調劑實行按自愿和成績排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所填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我院其他專業排位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四)對進檔考生不設專業分數級差,不限男女生比例。
(五)錄取結果將通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公布。
(六)外語考試語種不限。
(七)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規定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八)新生入學后經三個月復查期滿,方可取得正式學籍,進入教育部高職高專電子注冊網。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九條 (一)收費標準
嚴格按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備案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學費:普通專業3500元/年,藝術類專業70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人(6人間);預收書費:1000元/年·人(按學年預繳,畢業后按實際領用書款結算);代收費:學生意外傷害及生病住院醫療保險50元/年·人。
(二)獎勵及資助政策
根據國家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可通過助、勤、減、免、補等方式,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十條 獎學金情況:
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
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
3.學院獎學金:一等獎1600元/年·生、二等獎1200元/年·生、三等獎800元/年·生;
第十一條 助學金情況:根據國家政策,可申請相應助學金。
1.國家助學金:2800元/年·生—3800元/年·生;
2.貴州省教精準扶貧學生資助:免(補助)學費:3500元/年·生,扶貧專項助學金:1000元/年·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8000元/年·生;
4.大學生應征入伍:2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二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財經職業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貴州財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及聯系方式:貴州財經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電話:0851-86807971
學院微信公眾號:gzcjzyxy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