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貴州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為保證六盤水師范學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六盤水師范學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六盤水師范學院招生工作原則為“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六盤水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為六盤水師范學院,是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學校。辦學層次為本科。上級主管部門:貴州省教育廳。學校代碼:4152010977。辦學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明湖路28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由相關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二級學院行政主要負責人組成,下設招生辦公室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招生政策的擬定、執行和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六盤水師范學院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貴州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遵循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原則,綜合考慮各省(區、市)高考報名人數、生源質量、學校專業設置和專業師資情況以及近幾年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各省級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行“陽光工程”,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調閱考生檔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以考生當年普通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則按照各省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規定征集志愿,對征集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第十條 對已進檔考生按照分數(位次)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優先滿足分數(位次)高的考生專業志愿。當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位次)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可將考生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所有專業錄滿為止。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應符合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我校專業(類)的選課要求,學校錄取工作嚴格按照該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報考藝術、體育類考生,嚴格按照生源所在省對藝術、體育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民族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的錄取,嚴格按照貴州省教育廳相關文件執行。少數民族預科不分專業,按文史、理工兩大類錄取,一年后成績合格者,按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專業分流后進入大一學習。
第十四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對入學新生進行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于在招生錄取各環節中有弄虛作假行為以及不符合教育部相關政策的考生,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新生復查期內,原則上不受理新生退學申請。
第十五條 在各省控制分數線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經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批準,調劑到其它生源較好省市錄取。
第六章 專業錄取要求
第十六條 我校非英語類專業以英語作為主要外語教學語種。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英語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英語口語考試(未組織口語考試省份除外),口試成績須達到口試總分60%(含)以上,高考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卷面總分60%(含)以上。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高考數學單科成績85分(含)以上 (滿分150分)。
第十九條 礦業類(采礦工程、地質工程、安全工程、礦物加工工程、智能采礦工程)、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及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色盲考生不能報考,其他專業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報考我校藝術、體育類考生的專業成績使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統考成績。考生須取得經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組織的專業測試合格成績,高考文化成績或綜合成績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所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一條 湖南省藝術、體育類考生,統一使用湖南省的投檔排序規則錄取,分數線執行湖南省統一劃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數線和專業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67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57米(含)以上。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我校少數民族預科就讀地點在黔南民族師范學院獨山校區(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
第二十四條 學校各項收費均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現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級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獎勵資助措施,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每一位貧困學子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修業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六盤水師范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符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六盤水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在校期間可申請修讀微專業,達到結業條件的,頒發結業證書。
第二十七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8-8601126(兼傳真)
咨詢郵箱:lpszjzx@126.com
監督電話:0858-8330312
舉報郵箱:lpssycyzdb@126.com
學校網址:https://www.lpssy.edu.cn
通訊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明湖路288號
郵政編碼:553004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六盤水師范學院授權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