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學院2024年招生工作,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及學院合法權益,確保學院全日制學生招生工作順利開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院概況
學院全稱:山西藥科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2776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辦學層次: 高職(專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張軒萍(院長)
學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民航南路16號
郵政編碼: 030031
聯系電話: 0351- 7820555 7820666
網 址: http://www.sxbac.net.cn
電子郵箱:sxykxyzjc@163.com
二、組織機構
1.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學院學生工作部是組織、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學院全日制學生招生工作。
3.學院紀檢監察機構負責監督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三、招生計劃分配原則與辦法
1.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以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2.學院招生計劃分配堅持統籌兼顧、平穩有序、動態調整的原則,具體根據學院的辦學條件、經濟社會人才需求以及生源數量等因素,合理編制年度分省分專業計劃。
四、錄取規則
1.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2.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投檔原則執行。
3.進檔考生專業確定遵循“志愿優先”原則,以專業志愿、分數順序順次錄取,各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考生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4.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 1:1 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5.若出現投檔考生總分相同情況,則按相關單科成績高低排序錄取(理工類排序為數學、語文、外語;文史類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
6.山西省對口升學招生錄取嚴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投檔錄取規定執行。
7.山西省 “三二分段”五年制高職教育學生轉段錄取嚴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相關轉段錄取規定執行。
8.各專業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無加試要求,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
9.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10.體檢標準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
五、收費標準
學費按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2000年高等學校學生收費標準的通知》(晉教計財[2000]30號)文件規定執行;住宿費按照《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晉價費字[2002]250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頒發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山西藥科職業學院畢業要求,頒發經教育部網上注冊的山西藥科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七、其它
1.新生應在規定時間辦理入學手續,如無故逾期未報到,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2.學院設有“國家獎助學金、校內獎助學金(含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和特困生補助)及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措施。并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為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提供保障。
3.學院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及時通過學院網站向考生和社會公布招生、錄取有關信息。
4.本章程適用于學院普通高考、對口高職、“三二分段”五年制高職教育學生轉段招生工作。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