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2.辦學地點: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
3.學校類型:獨立學院
4.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5.招生類型: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歷教育
6.辦學層次:本科
7.學習年限:四年
二、招生計劃
2024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考生也可訪問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網(https://zs.nustti.edu.cn)查詢。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2024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三、報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2.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指導意見》中規定“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均按“不予錄取”執行。
3.英語專業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其他專業不限語種。學生入學后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四、錄取
1.新生錄取按照“以文化考試成績為主,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擇優錄取。
2.我校根據考生報考情況確定投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10%;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105%。
3.我校認可各省加分政策。
4.對于江蘇省內進檔考生,平行志愿按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征求志愿按“投檔成績+同分排位”“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對于江蘇省外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分數優先”原則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若錄取排序基準成績相同,數學、外語兩門成績之和高者優先,如仍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5.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及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五、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成績合格,頒發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經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六、收費標準、獎助學措施及退費辦法
1.學費:根據《省發展改革委 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文件精神,學費收取標準為文科類專業18000元/生·年、理工科類專業20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22000元/生·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會計學、土木工程、機械工程、軟件工程等6個專業(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在上述標準基礎上上浮10%。(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招生計劃表)
2.住宿費:根據《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精神,學校學生公寓按照具備的條件收取相應標準費用,具體為700元/生·年~1400元/生·年。
3.獎助學措施:學校設有多項獎學金,以激勵學生奮發成才。另外,學校提供多種形式的勤工助學崗位,用以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4.退費辦法:按照國家有關文件及我校《學分制收費暫行管理辦法》執行。
七、監督機制
1.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信息公開的規定,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十公開”為主要內容的信息公開制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2.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的重大問題和有關政策進行集體研究和決策;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務。
3.紀檢監察部門組成招生監督檢查小組,對招生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紀律約束。
八、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23-86150066 招生網址:https://zs.nustti.edu.cn
通訊地址:江蘇省泰州市梅蘭東路8號 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
監督電話:0523-86150100 郵 編:225300
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學泰州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