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相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JIANGXI MODERN POLYTECHNIC COLLEGE (國標碼12943);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五條 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六條 學院地址:
艾溪湖校區:江西省南昌市紫陽大道338號
青山湖校區:江西省南昌市順 外 路388號
共青城產教融合基地:共青城市高新開發區科技三大道
原則上今年環境與能源學院所有專業(材料工程技術、光伏材料制備技術、分析檢驗技術、環境監測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和設計學院除藝術設計外所有專業(數字媒體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應用、廣告藝術設計、環境藝術設計、建筑裝飾工程技術)第一學年在青山湖校區就讀。建筑工程學院所有專業(智能建造技術、道路與橋梁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第一學年在共青城產教融合基地就讀。其他專業在艾溪湖校區就讀。具體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專業備注為準。
第二章 頒發畢業證書的名稱和種類
第七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和辦法
第八條 學院面向全國部分省份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按照江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辦學條件、專業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九條 經江西省教育廳核準下達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學院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具體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 在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情況,報請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批準后,學院可對跨省計劃內的專業計劃作適當調整。
第四章 招生科類、條件及專業
第十一條 學院面省內招收歷史類、物理類、藝術、三校生普通類考生,省外招生科類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的體檢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及學費
學院開設的軟件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為12000元/年,其他招生專業學費均為6000元/年。住宿費以學院招生網的《2024年新生入學須知》向社會公布的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各省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或查閱我院官網對外公布的各省招生計劃。
第五章 學院招生錄取
第十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并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錄取批次,通過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國家和各省招生政策,按國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規定和程序,以及投檔的分數線,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錄取原則進行投檔錄取。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調劑的,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的,可作退檔處理;對于投檔考生總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區)相關政策規定錄取,如無相關規定,報考歷史類的語文較高者優先錄取,報考物理類的數學較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 空中乘務專業報考要求:
1、身高:女生在163-175CM之間,男生在173-184CM之間;
2、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勻稱,面部無疤痕;
3、視力:矯正視力《E字表》不低于4.8,無斜視、無色盲、無色弱;
4、聽力正常,口齒清晰,無口吃;
5、上肢和下肢膝蓋以下裸露部分無疤痕,無紋身和狐臭;
第十八條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須合格。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區)招辦規定計入投檔成績總分的加分予以認可。
第六章: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二條 學院嚴格按物價部門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有變動,以物價部門核定后的標準執行。學院建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學院,可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院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本章程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學院官網上向社會公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學院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作為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本章程由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陽大道338號 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招生就業處 郵編:330095
咨詢電話:0791-88123456、88123658
學院網址:http://www.jxxdxy.edu.cn/
招生章程公布網址: https://zsw.jxxdx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