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全稱
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二、院校國標碼
13003
三、校址
浙江省義烏市學院路2號
四、層次
專科
五、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公辦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義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生在校修完規定的學業后,頒發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一)學校根據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二)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招生計劃,由學校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及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無預留計劃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學校必修的公共外語語種為英語,新生入學時也可根據興趣或特長選擇其他語種作為替代,可選的語種有西班牙語、韓語、日語、法語、德語、阿拉伯語、葡萄牙語、俄語等,根據選課實際情況開班。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教育部等部門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建議男生身高173cm以下,女生身高160cm以下,肢體、五官有明顯畸形,或者有嚴重皮膚病考生慎重報考時尚表演與傳播專業。
十二、錄取規則
(一)按照教育部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以及“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語語種要求:不限。
(四)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六)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平行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排名規則排序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非第一學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取。
(七)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九)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查詢。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藝術類專業9000元/學年,工科類專業6600元/學年,大數據與會計、市場營銷、國際經濟與貿易、現代物流管理、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商務數據分析與應用7個專業6900元/學年,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0000元/學年,產品藝術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1600元/學年,其他專業6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最低住宿標準為500元/學年,最高為1200元/學年。(以實際入住為準)
十四、資助政策
學校設有優秀學生獎學金、麥穗計劃專項獎學金和國家各類獎助學金,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元資助政策,開通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79-85353590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學校招生的詳細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咨詢:
1.學校網址:http://www.ywicc.edu.cn
2.學校招生咨詢熱線:0579-85633555;傳真:0579-85633555
3.學校地址:浙江省義烏市學院路2號;郵政編碼:322000
4.招生網:http://zsb.ywicc.edu.cn
十七、其他須知
被錄取的新生,在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向學校教務處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含兩周);超過兩周者,應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進行入學資格和體檢復查,對不符合要求者,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者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