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渤海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
以下專業在渤海大學松山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法學、化學(師范)、應用化學、環境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教育技術學(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小學教育(師范)、歷史學(師范)、文物與博物館學、思想政治教育(師范)、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健康、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信息與計算科學、體育教育(師范)、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英語(師范)、法語、日語、漢語言文學(師范)、漢語國際教育(師范)、物理學(師范)、電子信息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通信工程、新聞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表演、音樂學(師范)、旅游管理、旅游管理(專升本)。
以下專業在渤海大學濱海校區辦學(遼寧省錦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新區)金山大街20號):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自動化、智能裝備與系統、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軟件工程(專升本)、物聯網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市場營銷、物流管理、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經濟學、金融學、金融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會計學、會計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30.3萬平方米(約合1953.4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7.8平方米,生師比18.5:1;專任教師131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7.7%;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50.8%;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0501.2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1400.3元;圖書301萬冊,生均圖書112.5冊。
住宿條件:新生宿舍標準為(4、6、8人)間,入學后采取學校集中統一分配。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分專業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就業情況及《渤海大學學科專業結構優化調整方案》《渤海大學十四五發展規劃》等文件精神,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主要面向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無預留計劃。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1)英語(師范)、日語、法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英語(師范)專業要求英語105分(含)以上,英語成績按英語單科成績滿分為150分計算,非150分的按比例進行折算。
(2)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會計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金融學(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工商管理(國際本科學術互認課程項目)、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漢語國際教育(師范)根據行業及專業教學要求,入校后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不宜就讀,因語種問題無法完成學業,學校不予調整專業。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由于工作性質特殊,不適宜女生報考;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4.學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5.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我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三、專業設置說明
注:學費以物價部門最后審核通過為準。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渤海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渤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詳見“三、專業設置說明”表,住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及遼教發【2006】76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宿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一等每學年4400元/人,二等每學年2750元/人;遼寧省政府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學校另設有校長獎學金,每年5000元/人;渤海大學本科生學業獎學金,一等每學年1500元/人,二等每學年1000元/人,三等每學年700元/人;渤海大學本科生助學金,每年1000元/人。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本科生最高16000元/年);學校通過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等多種資助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教育部批準的渤海大學與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合作舉辦的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本科教育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項目由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和渤海大學具有海外科研訪學經歷的優秀教師進行中英文聯合授課,培養過程中,引入外方優質教育資源。
1.在本校同批次錄取。
2.項目采取“4+0”、中英文聯合授課模式,在渤海大學完成全部課程且修滿規定學分,成績合格,符合畢業及授予學位條件,可獲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3.學生可自愿申請辦理赴國外學習,需在渤海大學完成前2年學習,學生在結束國內階段學習后,符合申請簽證條件并經考試合格者,到波蘭繼續后2年學習,修滿雙方規定學分,符合雙方畢業及授予學位條件,可獲得渤海大學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同時可獲得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4.完成學士階段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后,符合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的錄取標準,可免試升入波蘭華沙生命科學大學的碩士階段學習。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遼寧省投檔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規定執行;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最多不超過120%。藝術、體育類專業按照所在省文件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及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到化學(師范)、應用化學、環境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各專業;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到繪畫、美術學(師范)、環境設計、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食品營養與健康、食品質量與安全各專業。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21),報考航海類專業的考生身體條件須符合以下特殊錄取要求:
(1)航海技術專業:要求辨色力正常(無色盲無色弱),無復視;身高1.60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8(0.6)及以上。
(2)輪機工程專業:要求辨色力正常(無色盲無色弱),無復視;身高1.55米及以上;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6(0.4)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參照《船員健康檢查要求》執行。
航海類專業學生若畢業從事海船船員工作,工作前須符合《船員健康檢查要求》(GB 30035-2021)相關要求,航海技術專業視力要求為: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7(0.5)及以上,或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0.1)及以上且矯正視力均能達到4.9(0.8)及以上;輪機工程視力要求與錄取要求一致。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身體復查,對不符合標準和體檢作弊的學生依據文件相關規定處理。
3.院校志愿及錄取
航海技術、輪機工程專業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他普通類專業在本科批招生,外省各專業招生批次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執行。
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有關文件精神,在已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我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順序投檔,當第一志愿投檔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時,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
遼寧省高校專項計劃,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按照遼寧省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各專業的錄取批次、投檔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遼寧省在普通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遼寧省藝術類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外省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編制計劃,投檔錄取。
體育類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師范)專業,遼寧省在體育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外省各專業的錄取批次、投檔方式,均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我校各專業在遼寧省按物理學科類或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外省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執行。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行省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相關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在綜合考查考生德、智、體等水平的基礎上,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的要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即進檔后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再依次錄取其他專業志愿考生。
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的要求錄取。若生源省份招考辦文件未明確要求的,我校規定如下:
(1)“3+1+2”高考改革省份:
普通類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
藝術類、體育類綜合分相同的考生依次參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
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進行擇優錄取。
(2)“3+3”高考改革省份和非高考改革省份:
普通類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藝術類、體育類綜合分相同的考生參考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成績相同的,依次參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
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進行擇優錄取。
少數民族預科班專業的錄取按省招辦的相關規定執行。少數民族預科生培養為“1+4”模式,預科階段為期一年。一年后,經考核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學習,本科階段學制為4年。
6.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
(1)體育類專業
考生須參加所在省招考辦組織的體育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文化課考試成績在所在省劃定的體育類本科文化課成績控制線以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遼寧省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7.5+專業課成績。
外省具體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招考方向、招考辦法以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為準。
(2)藝術類專業
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各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屬本省統考范圍內的,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本科專業省統考并成績合格。
藝術類專業對應省級統考科類情況如下:
各省具體說明如下:
遼寧省:
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遼寧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遼寧省無省統考,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①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②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③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投檔。遼寧省在普通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
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將按遼寧省發布相關文件執行。
河北省、山東省:具體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招考方向、招考辦法以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為準。
說明:音樂表演專業統考科目為音樂表演,聲樂方向招收美聲、民聲、流行考生,器樂方向招收鋼琴、長笛、古典薩克斯考生,各省具體招考方向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音樂學(師范)專業統考科目為音樂教育,遼寧省不設主項和副項,有美聲鋼琴、民聲鋼琴兩種組合,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7.聯系電話、網址等
招生電話:0416-3400131、0416-3400132
招生網址:https://zsxx.bhu.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渤海大學招生咨詢
本章程內容若有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