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全稱:湖北藝術職業學院
湖北代碼:C535
二、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虎泉街126號
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武珞路694號
三、辦學性質:國有公辦
四、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五、學校概況
湖北藝術職業學院創建于1958年,原名湖北省戲曲學校,1988年更名湖北省藝術學校,先后被評為省級和國家級重點中專。歷經省藝校、省文藝干校、省電影學校和省藝術研究院三校一院合并,2003年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正式升格為獨立的湖北藝術職業學院。
學院現有音樂學院、舞蹈學院、設計學院、戲曲學院、傳媒學院、藝術教育學院、旅游學院、人文與社科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9個學院,共開設有28個高職專業,形成了以表演專業為龍頭,文化服務等非表演類專業協調發展的優勢專業群。
學院堅持立德樹人,質量立校,積極拓展適應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和社會文化需求的新型專業。其中,舞蹈表演和戲曲表演為中央財政支特的重點專業;音樂表演(湖北民歌)、戲曲表演和舞蹈表演(中國舞)是國家級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示范專業點;舞蹈表演、音樂表演是湖北省品牌專業;戲劇影視表演是湖北省特色專業;藝術教育和學前教育為國控專業;音樂表演、戲劇影視表演、人物形象設計三個專業為國家級骨干專業。“湖北民間舞技能大師工作室”為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藝術類‘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為國家級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
2022年,學院獲批成為湖北省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音樂藝術”、“舞蹈表演”兩個專業群獲批湖北省高水平專業群建設立項。
六、招生計劃及專業
2024年招生計劃、招生專業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七、錄取原則
1、招生對象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考生。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和有關政策規定。對于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院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學院按照志愿優先、結合分數的原則進行錄取。錄取專業遵循考生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專業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專業錄取,仍不能滿足按第三志愿專業錄取,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均不能滿足填報志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
2、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3、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所有專業的體檢要求按照國家有關部委聯合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4、湖北省單獨招生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文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專業技能成績。
5、湖北省藝術類考生須參加湖北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湖北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專業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按湖北省招生政策嚴格執行。
6、湖北省技能高考的考生,達到湖北省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按湖北省招生政策嚴格執行。
7、外省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達到所在省份專業統考專科合格控制線,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規則按各省招生政策嚴格執行。
8、首選科目物理類、首選科目歷史類專業根據各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批次錄取分數線,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八、頒發的畢業證書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九、收費標準及獎助措施
學校收費執行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項目與標準。藝術類專業學費每學年6500元;普通類專業學費每學年5000元。
學校按照國家資助政策已建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我校,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適當資助。
十、其它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進行全面入學資格復查。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十一、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聯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武珞路694號/湖北藝術職業學院招生處
2、聯系電話:027-87563259
3、紀檢監督電話:027-87564086
4、學院網址:https://www.hc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