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荊州理工職業學院(原沙市職業大學)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荊州理工職業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名稱:荊州理工職業學院
第四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條:學校標識碼:414201107411074 湖北省招生代碼:C507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學院地址:荊州市沙市區工農路22號
第八條:學院基本概況:
荊州理工職業學院(原沙市職業大學)地處美麗富饒的江漢平原、座落在人文薈萃的古城荊州。學院創辦于1983年,以理工科為主,兼有經濟、管理、文學、藝術等專業,是全國最早成立的公辦高等職業院校之一,辦學歷史悠久、學風優良,是莘莘學子的求學樂園。2010年,經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學院由“沙市職業大學”更名為“荊州理工職業學院”。2021年與荊州教育學院合并,是一所學科門類較為齊全的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現已開設智能光電技術應用、物聯網應用技術、集成電路技術應用、無人機應用技術、風力發電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建設工程管理、應用化工技術、藥品生產技術、水凈化與安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大數據技術、電子商務、中小企業創業與經營、大數據與會計、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金融服務與管理、工業機器人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互聯網應用、文化創意與策劃、動漫制作技術、視覺傳達設計、藝術設計、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學前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小學教育、小學英語教育、現代教育技術、現代文秘、美術教育、音樂教育、體育教育、健身指導與管理。等41個專業及專業方向。
第三章:招生機構
第九條:荊州理工職業學院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荊州理工職業學院設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我校招生全部實行遠程異地網上錄取,嚴格教育部和各(市、自治區)有關招生的方針和政策,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新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招生省份為:重慶、安徽、江西、江蘇、廣東、海南、甘肅、吉林、四川、陜西、山東、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浙江、福建、云南、貴州、新疆、內蒙古、青海、寧夏、西藏等二十六個省、市、自治區。
第十二條:報考我校的考生外語語種不限,男女比例不限。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三條: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四條: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按各生源省份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劃定的分數線,對進檔的學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類)錄取;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不設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級差;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依據考生志愿順序和是否服從專業調劑予以確定。報考我院美術類、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其美術類、音樂類專業聯考成績必須合格;報考我院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其高校體育類專業聯考成績必須合格。
第十五條: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投檔的考生,學校在錄取進認可其加分項。
第五章: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學院嚴格按照鄂價費[2013]109號文件精神執行收費政策,收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十七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新生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
第十八條:學院根據國家貧困生助學貸款的相關政策,開設綠色通道,向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協助銀行辦理助學貸款事宜。
第十九條:學制:三年,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招生聯系方式:
詳細通訊地址: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工農路22號
郵政編碼:434000
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716—8252882,8517410
傳真:0716—8881026
招生咨詢QQ:2190783610
網址: http://www.jzlg.cn
E-mail:2190783610@qq.com
官方微信:荊州理工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