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規范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我校校名為:武漢學院(國標標準代碼為13634,湖北招生代碼為:C208,外省招生代碼以各省公布的為準)。武漢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前身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漢學院。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黃家湖大道333號,招生網址:https://zs.whxy.edu.cn/。
第三條 我校辦學層次為本科、專科,以本科教育為主。
第四條 我校招生對象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并符合國家規定的錄取條件的考生。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武漢學院成立由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武漢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對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六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其主要工作職責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具體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我校在教育部核定的招生計劃內,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區、市)的生源情況和歷年招生計劃等因素,按照有關計劃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自主、科學、合理地編制、調整、執行我校的各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我校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為不超過我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
第九條 我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考試科目和各專業(類)相關報考要求,由各省級招辦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我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美勞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我校按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調檔比例要求,根據考生報名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我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十二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即在專業計劃數內,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分配專業。當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已投檔專業組內其它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如果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我校依據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法,采取“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規則:我校不組織藝術類考生校考,認可考生所在省(市、區)藝術類相關專業統一考試成績,錄取規則按照所在省(市、區)藝術類招生錄取的有關政策執行。如生源所在省(市、區)無明確規定,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美術、設計學類專業按“文化成績*40%+專業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專業統考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均相同且計劃余額不足時,依次按語文、英語、數學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五條 體育類專業執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若無相關規定,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若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十六條 我校認可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我校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置專業級差,所有專業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第十七條 錄取時,我校以考生投檔成績為準。對于各種符合優錄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總分相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八條 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的應試語種應為英語或法語或日語;報考我校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的應試語種應為英語。我校會計學(ACA班)和財務管理(CIMA班)為雙語教學,英語為外語教學語種。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以英語為教學外語。
第十九條 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我校全部實行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一條 我校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定,按照學校公示的標準執行,按學年收取。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對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將視情況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本科專業學制四年。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修滿規定的學分,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本科畢業要求者,由武漢學院頒發本科畢業文憑,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由武漢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四條 專科專業學制三年。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修滿規定的學分,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達到專科畢業要求者,由武漢學院頒發專科畢業文憑。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黃家湖大道333號
郵政編碼:430212
招生咨詢電話:(027)81299766、81299767
監督郵箱:8140@whxy.edu.cn
學校網址:https://zs.whxy.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武漢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