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湘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辦學地點: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學院南路
主管部門:湖南省邵陽市人民政府
辦學層次:專科
院校國標碼:15496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湘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學校是湖南省文明校園、是全國職業院校傳統技藝傳承示范基地、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湖南祁劇等人才培養基地、國家工信部認定的“青少年人工智能教育師資培養基地”。占地面積857畝,教職工508人,有全國優秀教師、省職業教育“楚怡”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及省“楚怡”教學名師等骨干力量。學校與京東、足下科技等知名企業開展教育教學全面合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職高對口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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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面向湖南、湖北、廣東、廣西、貴州、重慶、四川、云南、江西、安徽等省(市、區) 招生。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年度招生總計劃,結合學校的辦學條件、發展定位、社會需求及畢業生就業狀況,合理分配對口招生計劃、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及分省招生計劃。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2024年招生專業如下表所示。
說明:1.所有專業收費最終按照湖南省相關文件規定標準執行。
2.所有專業計劃以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下文為準。
3.小學教育專業和小學英語教育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經教育部認定為免試專業。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考生意愿和錄取順序
1.執行省考試院有關錄取規則,學校依據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錄取模式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
2.學校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專業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數高低排序。若所報專業已滿,又不服從調劑的,則做退檔處理。
4.學校認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5.學校按1:1的比例進行投檔。
6.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的高低依次排序;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以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成績的高低依次排序。
7.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8.外語語種。小學英語教育專業要求應試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9.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按省教育考試院最新規定來計算綜合成績,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結合專業志愿擇優錄取。
10.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學生宿舍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在校學生如需轉專業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及《湘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的獎、勤、助、貸政策及相關程序: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資助金和校內獎學金,除此之外,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開展勤工儉學。學校建立了以獎、貸、助等方式資助貧困生完成學業的幫困工作體系
第十六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學院南路湘中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郵政編碼:422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9-5205077、5205117
招生咨詢郵箱:315346116@qq.com
招生咨詢QQ群:771429108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www.xzyesf.cn/
監督投訴電話:0739-5205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