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西安外國語大學; 辦學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產業開發區文苑南路。
第三條 學校簡介:西安外國語大學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四所外語院校之一、西北地區主要外語語種齊全的高校、國家西部重要的外語人才培養基地、陜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博士學位授予單位、非通語種提前批次招生院校,具備推薦優秀本科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的資格。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具有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六條 學歷及學位證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西安外國語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招生政策,統籌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招生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執行招生委員會的決策,領導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本科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和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及其相關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綜合室、紀委紀檢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總計劃的1%,用于調控生源省份不平衡,預留計劃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在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執行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公布的計劃和生源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三條 對享受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檔,投檔后以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排隊順序錄取。
第十四條 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五條 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原則”投檔錄取。
在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在安排專業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成績是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投檔規則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實際呈現的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以外語、語文、數學、綜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為準;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時,參照所在省份相關同分排序政策執行,如所在省份無同分排序,則依次以外語、語文、數學及3門選考科目總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報考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動畫、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的藝術專業課統考,專業課考試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規定執行生源省份規定,若生源省份沒有規定,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安排在各省(市、區)規定的批次,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
第十七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
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且愿意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進行調劑錄取。專業調劑原則: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
第十八條 學校與西北政法大學開展“德語+法學”“俄語+法學”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項目學制四年,實行雙校園聯合培養,學生第一、二學年在西安外國語大學學習,三、四學年在西北政法大學學習。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及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西安外國語大學德語或俄語專業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雙方各自的學位授予標準,可申請聯合學士學位,學位證書由西安外國語大學頒發,聯合培養單位在證書上予以注明,不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高考錄取僅接收填報該項目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條 學校與延安市實施“定向就業地方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招生專業為英語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畢業后定向到延安市各區縣就業。該計劃面向陜西省生源招生,招生計劃設置為提前批次,高考總分達到陜西省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的考生均可報考。擬錄取的公費師范生必須與延安市教育局、人社局、學校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
第二十條 其他事項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外語要求:英語、語言學、商務英語、翻譯、“德語+法學”和“俄語+法學”(聯合學士學位培養項目)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均不限語種。
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學費與資助
第二十一條 學費及住宿費: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通過中國銀行App申請辦理校園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學校資助
學校校內獎學金:1000-3000元/生/年。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社會資助
校友基金會類獎助學金項目:頤和獎學金、似鳥獎學金、索安獎學金、逢秋助學金、安和盛助學金等。3000~6000元/生/年。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理招生錄取工作。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級招辦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各省級招辦相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西安市郭杜教育科技產業開發區文苑南路西安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710128
咨詢電話:029-85319401
聯系傳真:029-85319500
學校網站:http://www.xisu.edu.cn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歸西安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