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學院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和陜西省相關政策,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委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院信息
1.學校全稱:寶雞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寶雞職業技術學院
5.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6.辦學地點:寶雞市高新大道239號
7.郵政編碼:721013
8.學院網址:www.bjvtc.com
9.招生咨詢電話:0917-3568018 3568029
第四條 學校簡介
寶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現為省級“雙高計劃”建設單位、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省級文明校園、省級平安校園、省級園林式單位、省級智慧校園示范校、全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示范中心、國家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校區占地2300余畝,全日制在校生1.7萬余人,學院按照內涵式與外延式發展并舉、職業化與特色化并重的思路,融職業教育、技能培訓、技術服務于一體的辦學格局。
學院遵循“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育訓并舉”的理念,積極推進基地、招生、教學、科研、就業“五位一體”合作模式。與省內外400余家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建立了合作關系,與吉利集團、陜西建工集團、西安卓越新能源應用人才發展中心共建8個產業學院,與寶雞機床集團、陜西汽車控股有限公司、陜西法士特齒輪有限公司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項目,開設各類訂單培養項目37個,成立了以國家級首批技能大師工作室帶頭人巨曉林為代表的技能大師工作室10個,基本實現開設專業校企合作項目全覆蓋,為學生搭建了廣闊的就業創業平臺,實現了企業與人才的無縫對接。建院以來,為社會培養高技能人才18萬余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在學院黨政領導下,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六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政策的貫徹執行及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八條 學院紀委全程參與、監察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九條 嚴格執行教育部和陜西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所有招生專業、計劃、科類以各省、市、自治區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院校志愿錄取辦法:對于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市、自治區)及批次,按投檔順序錄取。對于執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市、自治區)及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滿額,則調閱第二志愿考生檔案,依此類推。如果錄取仍未滿額,則征集志愿錄取。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無級差要求。
第十一條 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的投檔總分排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分數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序。考生所報專業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如果考生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我院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有關加分政策。
第十三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的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及有關錄取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院設置的相關省(市、自治區)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條 各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我院僅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五條 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2024年,我校開展農村訂單定向大專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招生專業為臨床醫學和中醫學,學生在校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適當補助生活費,畢業生定向到我省地市所轄區縣村衛生室就業。報考考生須為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我省農村。在專科提前批次招生。學生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承諾畢業后到村衛生室服務6年。到校辦理入學前,須與我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拒簽協議或未按時報到的已錄取學生,視為放棄,取消其定向醫學生錄取資格。有關工作按照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等6部門《關于印發2024-2026年度陜西省開展農村訂單定向大專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七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院實行“獎學金、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在開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條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2800元/年,特別困難3800元/年,退役士兵3300元/年。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我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過16000元的助學貸款。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以最新政策為準。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及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學生畢業時經考核合格,由我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證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公布。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