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高校名稱(全稱):遼寧科技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鞍山市立山區千山中路189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90.66萬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3.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7.7平方米;生師比19.1:1;現有專職教師1254人,其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專任教師占比為89.2%,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比為53.9%;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4226.1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6427元;圖書193.4萬冊,生均圖書71.8冊。
住宿條件:2024級新生宿舍4或6人間。
宿舍分配方案:2024級新生宿舍學校集中統一分配。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國家發展戰略、行業發展趨勢和區域協調發展需要及各省份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經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研究,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2.預留計劃比例和使用原則:不設預留計劃。
3.有語種限制的專業: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報考語種不限。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只開設英語、日語、俄語,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據計算及應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物聯網工程、測繪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科技、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冶金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入學后學校公共外語課程原則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4.性別比例:無要求。
5.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設置的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三、專業設置
本科專業設置如下: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科技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學費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費。各招生專業學費標準已在“三、專業設置”表中具體列明。
住宿費為1000—1200元/年/生。
2.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依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及遼寧省教育廳、省物價局及省財政遼教發〔2006〕76號文件,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
3.獎助貸等助學措施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設立,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標準為:8000元/年/生。
省政府獎學金:由省政府設立,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綜合素質高的優秀學生,標準為:8000元/年/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由中央政府設立,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為:5000元/年/生。
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標準為: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2750元/年/生。
遼寧科技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勵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標準為:一等獎學金3000元/年/生;二等獎學金1500元/年/生;三等獎學金1000元/年/生。
校外獎助學金:學校設立寶鋼優秀學生獎學金等20余項校外獎助學金,獎勵金額1000-10000元/年/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最高16000元/年/生。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具體實施辦法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俄羅斯利佩茨克國立技術大學合作舉辦冶金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在本校同批次錄取。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遼寧科技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遼寧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在符合俄羅斯利佩茨克國立技術大學入學條件前提下,可自愿選擇申請赴俄羅斯利佩茨克國立技術大學攻讀第四學年課程。符合該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授予利佩茨克國立技術大學冶金學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
1.投檔比例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院校志愿及錄取辦法
普通類: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及批次,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方式的省份及批次,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招生計劃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錄取省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學校按照相關政策規定錄取。在征集志愿錄取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藝術類:學校藝術類各專業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的批次設置以及投檔原則。 使用生源所在省份組織的相應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要求考生藝術類專業相應科目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投檔條件。在征集志愿錄取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相關規定執行。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在錄取中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
普通類:
以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有專業志愿優于調劑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對于內蒙古自治區的進檔考生,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建議,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
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按照各省投檔同分排位排序,如無同分排位,則按照如下規則:
在第一批、第二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且不分文理的省份,將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其余3門科目中最高成績、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在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統一錄取模式的批次或階段,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單科最高成績、語文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其他省份各專業錄取時,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理工類專業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史類專業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如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冶金工程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調劑錄取填報普通學費專業志愿的考生。
根據相關規定,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及遼寧省高校專項計劃,對于已經投檔并應被錄取的考生,不允許考生自愿申請退檔。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藝術類:
以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有專業志愿優于調劑志愿。
當高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的比較順序是:理工類或物理學科類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文史類或歷史學科類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錄取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如相關科目比較仍相同,則審核考生檔案,擇優錄取。
6.違規考生的處理
入學后,經復查有違反招生規定或舞弊行為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者將取消入學資格。
7.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412-5929092/6
電子郵件:lkdzsgzbgs@ustl.edu.cn
網址:https://www.ust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