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高校名稱:沈陽理工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渾南區南屏中路6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32849.2平方米(約合1698.4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4.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2平方米;生師比16.2:1;專任教師1149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6.9%;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54.3%;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7349.1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7107.4元;圖書145.5萬冊,生均圖書66.7冊。
住宿條件:2024級新生宿舍標準3人、4人、5人、6人、7人、8人、10人、11人間。2024級新生入學后,由學校集中統一分配。
二、招生計劃安排
1.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預留計劃比例及使用原則
學校綜合考量經濟社會發展、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人才需求規劃為參考,動態調整招生計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完成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協作計劃、宏觀調控計劃任務,招生計劃重點向中西部地區傾斜。
預留計劃比例:普通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上年預留本科招生計劃數。
預留計劃使用原則: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在相應錄取批次投檔前投放使用。
2.經批準有語種限制的專業及允許招生的語種
“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
以下專業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金融學、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3.其他說明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市、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區)設置的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采用“3+1+2”選考方式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區),學校(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
三、專業設置說明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理工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理工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學費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住宿費收取標準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在每年開學初,按所學專業學年學費標準收取學費,學年結束時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結算。學生按學分制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原則上不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具體按照《沈陽理工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執行。
學年學費:見“三、專業設置說明”。
住宿費:800-1200元/年/生。
2.學費、住宿費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依據教財[2006]2號和遼教發[2006]76號文件,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住宿時間,按月(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計退剩余學費、住宿費。
3.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為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學校建立比較完善的“獎、貸、助、補、減、勤”和“綠色通道”在內的貧困生資助體系,保證學生順利入學、完成學業。
(1)獎學金:“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遼寧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兵工獎學金”、“校友獎學金”等。
(2)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目前已在全國多個省市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包括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體事宜請咨詢本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市、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助學金:國家助學金是由各級財政部門共同出資設立,用于資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一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2750元。同時學校設有校助學金和臨時困難補助,對因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疾病、自然災害或突發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視情況給予資助。
(4)減免:按照學校相關政策,對孤兒大學生實行學費、住宿費減免;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軍士、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
(5)勤工助學:學校在教學、科研、管理、后勤服務及各項公益勞動等方面為學生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學生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等。
(6)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以通過“綠色通道”先行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根據實際情況,分別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保障每一位經濟困難新生能夠順利入學。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說明
1.中波4+0合作辦學項目
沈陽理工大學與波蘭西里西亞技術大學合作舉辦的“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本科教育項目采用“4+0”辦學模式,學制4年。學生在沈陽理工大學學習4年,由波蘭西里西亞技術大學提供部分課程教育。在沈陽理工大學完成4年的學習后,成績合格者可獲得沈陽理工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該專業在本校同批次錄取,招生計劃以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該專業只安排英語教學,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2.中俄4+0合作辦學機構
沈陽理工大學與俄羅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合作舉辦的“沈陽理工大學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國際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共開設“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金屬材料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測控技術與儀器(中外合作辦學)”4個專業,采用“4+0”辦學模式,學制4年。學生在沈陽理工大學學習4年,由沈陽理工大學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共同授課。
在沈陽理工大學完成4年的學習后,成績合格者可同時獲得沈陽理工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托木斯克理工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托木斯克理工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包括: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頒發機械制造專業學士學位證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頒發信息學與計算技術專業學士學位證書、金屬材料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頒發材料學與材料工藝專業學士學位證書、測控技術與儀器(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頒發儀器制造專業學士學位證書。學生獲得托木斯克理工大學學士學位證書不以出國學習時間作為必要條件。
以上專業在本校同批次錄取,招生計劃以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七、錄取辦法說明
1.投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特別提示: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特種能源技術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與工藝(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
(2)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產品設計、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Ⅱ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3.院校志愿及錄取
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及批次,按照該省(市、區)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實行順序志愿的省(市、區)及批次,錄取時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招生計劃數時,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區)及批次,按照該省(市、區)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行各省(市、區)級招考部門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
5.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不含藝術類)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原則;其他省(區、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以考生投檔成績(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不含專業服從志愿)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在已調檔考生中,我校優先滿足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當考生分數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取額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6.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7.特殊類型招生提示
(1)藝術類
按《沈陽理工大學2024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執行。
(2)遼寧省農村專項計劃
遼寧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作為普通類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組成部分一并填報,單獨設立投檔單位,不再單設錄取批次。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4-24686088、024-31732326
官方網址:http://www.sylu.edu.cn
微信平臺:sylu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