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學校名稱: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院校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石家莊開放大學)創建于1984年,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石家莊市人民政府主辦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國家級優質高職院校、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位居河北省同類院校前列。
二、辦學地址
正定校區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正定新區天寧路226號、227號 郵政編碼:050899
長興校區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山西路長興街12號 郵政編碼:050081
三、招生計劃及體檢相關要求
(一)招生計劃
學校總體招生計劃以河北省教育廳下達的實際計劃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二)體檢相關要求
我院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四、錄取規則
1.嚴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有關政策執行,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份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規定擇優錄取,執行生源所在省份招生委員會制定的考生優惠加分政策。
3.面向高考改革省份:按照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對于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4.面向非高考改革省份:執行生源所在省投檔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進檔考生專業,專業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我校將服從調劑的考生錄取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按以上原則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5.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成績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應科類的統(聯)考成績。考生的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需達到生源所在省相應科類、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生源所在省該類專業的投檔規則。投檔成績(含加分)相同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擇優錄取。
6.商務英語專業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外語語種不限,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為英語。
7.新生報到后,學校要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五、收費標準
1.學費標準: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2.學費減免或資助:詳見學院學生工作部網站(http://xuegongbu.sjzpt.edu.cn)。
3.住宿費:按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六、學歷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由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七、其他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其執行。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八、錄取結果查詢
查詢錄取結果請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zhaosheng.sjzpt.edu.cn/。
招生咨詢電話:0311-68092994、8533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