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河北政法職業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為中共河北省委直屬事業單位,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與共和國同齡。學院位于石家莊市,現有三個校區,校本部位于友誼北大街569號,北院位于學府路77號,東院位于學府支路23號。學院先后榮獲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教育教學質量A級院校、河北省示范性高職院校、河北省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中國雙創典型示范高校等榮譽稱號,成功入選省域高水平高職學校、教育部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創新團隊立項建設單位、“鯤鵬產業學院”共建院校、工信部首批“校企協同就業創業創新示范實踐基地”、“專精特新產業學院(法務數字化方向)”建設單位、教育部“一站式”學生社區綜合管理模式建設自主試點單位、大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提升培訓基地、河北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基地。在全國知名第三方大學評價機構艾瑞深校友會網發布的中國大學排行榜中,學院連續三年蟬聯政法類高職院校第一名。學院法律事務、數字媒體技術、人力資源管理、園林技術專業為國家級骨干專業,法律事務專業群為省級骨干專業群,建有中央財政支持的法律事務專業實訓基地,河北省創新發展行動計劃新商科虛擬仿真實訓中心、數字創意設計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園林技術專業高水平實訓基地,河北省大學生創業孵化示范園,河北省“鑒保聯調”服務中心。
一、招生范圍
參加2024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不予錄取:①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③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3.報考風景園林設計、環境工程技術、園林技術、司法鑒定技術(生態環境損害鑒定方向)專業的考生,有以下情況的不予錄取: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或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
4.報考空中乘務和表演藝術(航空服務方向)專業的考生,不符合以下要求的不予錄取:男生身高175-185厘米,女生162-175厘米;考生身材勻稱,五官端正,形象氣質佳,無紋身、身體裸露部分無明顯疤痕,雙眼矯正視力E表4.7及以上,無色盲、色弱。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人數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為準。
四、錄取原則
1.全部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2.對于實行“專業+院校”志愿方式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分數由高到低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比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進檔考生,依據投檔分數進行專業安排;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物理(理工類)或歷史(文史類)單科成績依次比對;按照以上規則進行專業錄取后,如有未滿額的專業,學校對不能滿足專業志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進檔考生,根據投檔分數進行專業調劑錄取。
3.對符合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優惠照顧條件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檔分錄取。
4.考生要滿足前述體檢要求。
5.新生報到后,學院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和身體復查,對于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五、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情況
1.各專業學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2.住宿費標準以發改委核定標準為準。
3.獎助學金情況
品學兼優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校內獎學金:特等獎學金2000元/學期/生,一等獎學金1500元/學期/生,二等獎學金1200元/學期/生,三等獎學金800元/學期/生。
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三檔(特困)4400元/年/生,二檔(困難)3300元/年/生,一檔(一般困難)2200元/年/生。
此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建檔立卡戶家庭學生可享受國家“三免一助”資助政策。學院還提供多類勤工助學崗位,全方位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六、畢業證書
學生在學校規定期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政法職業學院具印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學歷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七、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新華區友誼北大街569號
聯系部門: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050061
咨詢電話:0311—87115522
學院網址:http://www.hel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