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實施高考招生工作“陽光工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內蒙古科技大學2024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況
學校全稱:內蒙古科技大學
校 址:內蒙古包頭市昆都侖區阿爾丁大街7號
辦學層次:研究生、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在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學校根據國家和社會的人才需求及學校的實際情況,統籌協調考慮各種因素,制定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2024年學校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的專業、人數及有關要求,詳見各省級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編印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和計劃》及學校本科招生網。
語種要求: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日語、俄語三種語言教學,請考生慎重選擇。
外語口試要求及高考單科成績要求:無
男女比例:不限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學校錄取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二、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學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依據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門及內蒙古科技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有關規定執行。有關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的高考加分政策,執行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份相關規定。
(三)學校全部專業均無單科成績要求。
(四)對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
學校原則上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條件符合專業要求的考生,按照相應省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六)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方法:
1.美術與設計類專業
填報學校美術與設計類專業須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美術與設計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須同時滿足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規定的專業錄取要求。
學校采用“分數清”錄取方式,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按投檔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當考生投檔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數學(文科數學、理科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2.音樂類專業
填報學校音樂類專業須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相應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音樂類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須同時滿足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及招生章程中所規定的專業錄取要求。
學校采用“分數清”錄取方式,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按投檔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當考生投檔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非高考改革省份按照依次按專業統考成績、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數學(文科數學、理科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專業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1)內蒙古自治區:招收音樂表演(鋼琴)、音樂表演(器樂)方向。鋼琴方向只招收統考鋼琴的考生;器樂方向只招收統考手風琴、薩克斯管、笛子(竹笛)、小提琴、二胡、揚琴、琵琶、笙、阮的考生。
(2)山西省、安徽省、河北省: 只招收音樂表演(聲樂)方向, 唱法不限。
3.普通類專業
(1)內蒙古自治區
學校采用“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即對在學校投檔比例線上且已經投檔學校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以投檔排序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當所有專業志愿都錄取完畢后,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根據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次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當考生投檔排序成績相同時,首先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優先錄取政策;如出現投檔排序成績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投檔成績中語文(蒙古語文甲或朝鮮語文)、數學(文科數學、理科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2)高考改革省份
學校采用“分數清”錄取方式,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已投檔考生,按照投檔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考生須滿足教育部及對應省份高考招生、錄取有關部門相關規定,同時滿足相應省份已發布的學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當投檔成績相同時,如提供同分排位,同分排位靠前考生優先;如不提供同分排位或同分排位相同,依次按照投檔成績中: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
(3)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
學校采用“分數清”錄取方式,即在同一個學校志愿中,按照“分數優先”的方式安排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已投檔考生,按照投檔排序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擇優錄取。
如出現投檔排序成績相同的情況,依次按照投檔排序成績中:語文、數學(文科數學、理科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4.專業志愿調劑
除校企合作專業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予以退檔處理。
5.學校校企合作辦學各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不接收專業調劑。
三、投檔比例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要求及生源情況綜合考慮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
四、其他
學費標準:學校執行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的收費標準。如遇收費標準變化,按新標準執行。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內蒙古科技大學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0472-5951605 ;5953346 ;5953347
傳 真:0472-5953348
監督電話:0472-5953696
郵政編碼:014010
網 址:https://www.imust.edu.cn(學校主頁)
https://zhaosheng.imust.edu.cn(本科招生網)
本招生章程由內蒙古科技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