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概況
1.學校全稱:南昌影視傳播職業學院
2.學校標識碼:4136014544(在各省招生的代碼由生源省另行編排)
3.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4.辦學性質:非營利性民辦普通專科院校
5.南昌影視傳播職業學院創辦于2015年,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納入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以影視傳播類專業為主、具有獨立頒發國家承認大學專科學歷文憑資格的全日制普通民辦高等職業院校,是江西省大中小學思政課一體化共同體建設項目首批成員單位、江西省第二批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學校。學校位于環境優美的贛江之畔——南昌高新技術產業區,距離南昌市區10分鐘車程。學校設有產教融合中心、創客空間、星光創業街等多個育人平臺,建有校內實驗實訓中心50余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100余個,組建了數字化網絡,智慧教學初步形成,畢業生深受社會和用人單位好評。學校現設有“四系兩部兩院”,“四系”即影視傳媒系、音樂舞蹈系、藝術設計系、文化管理系;“兩部”即思政部、基礎教學部;“兩院”即國際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學校緊貼影視傳媒及藝術傳播產業特點實施專業布局,現已開設舞蹈表演、戲劇影視表演、數字媒體技術、廣告藝術設計、學前教育、電子商務、大數據與會計、計算機應用技術等25個專業,建設打造了影視傳媒、音樂舞蹈、藝術設計、文化管理等四大專業群。學校積極主動服務社會,辦學成績日益凸顯。近年來,學校師生在江西省歷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中榮獲一等獎3項、二等獎8項、三等獎20余項;并在省運會、全國青少年啦啦操精英賽、大學生科技創新競賽、職業院校教學能力比賽、高校攝影藝術作品大賽、大學生藝術展等各類賽事活動中屢獲榮譽,連續三年被中國農民豐收節江西活動授予“最佳合作單位”。學校始終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秉承“明德、勵志、敬業、創新”的校訓,聚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不斷加強內涵建設,全面提升辦學水平,立足江西,服務全國,努力把學校建成獨具特色、省內一流的民辦高職院校,持續為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撐!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編制招生計劃,決定招生有關重大事項。同時設有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專業和收費標準
第四條 招生專業及收費表
第五條 備注
1.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數以省教育廳及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為準。
2.學雜費=學費+住宿費+教材費(800元/年)(學生畢業時結算,多退少補)+代收費。
3.住宿費:新宿舍6人間1600元/年,舊宿舍為6人間1400元/年(根據住宿房間定住宿費,多退少補)
4.代收費:公寓用品費500元(注:屬自愿性繳費)。
5.學校嚴格按照江西省發改委收費處和省教育廳財務處登記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如特殊情況退學,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水平,擇優選拔人才。
第七條 學校錄取遵循以下原則:
1.對投檔至我校的考生,普通文理類(歷史類、物理類)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擇優錄取。
2.藝術類專業嚴格執行各省(市、區)藝術類招生政策及規定,認真貫徹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錄取規則,承認各省藝術類統考(聯考)成績,承認該省(市、區)同類高校組織的相同專業的校考成績。錄取原則: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達到當地省份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分數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第五章 入學與注冊
第八條 凡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考生,按時來校報到后,在我省教育廳辦理學籍注冊,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影視傳播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章 獎助貸學金
第十條 獎學金設置及助學措施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十一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蔣巷大道266號
第十二條 郵編:330224
第十三條 聯系電話:0791-85866357、85866272
第十四條 監督電話:0791-85866168
第十五條 學校網址: www.ncyscb.com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招生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南昌影視傳播職業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