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貫徹實施“陽光招生”,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及教育部和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批次。招生對象為參加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代碼:12379
2.學校名稱: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5.學校地址:
南寧市大學路校區:廣西南寧市大學東路168號 郵政編碼:530007
南寧市東盟校區:南寧市廣西—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大道109號 郵政編碼:530105
6.學校網址:http://www.gxibvc.net/
7.招生網站:http://zsxx.gxibvc.net/
8.咨詢電話:0771-3241618/0771-3220395
9.傳 真:0771-3241618
10.監督電話:0771-3241689
11.學校簡介
廣西國際商務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以培養適應現代商務事業發展需要的國際化應用人才為宗旨的國家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是廣西商務行業經理人才的搖籃。學校行政主管單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教育教學業務接受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指導和管理;現有南寧市大學路、東盟經開區和明秀路三個校區,設有13個二級學院,開設50個專業(含方向),學校面向全國招生,有全日制高職在校生2.6萬余人。
學校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踐行“三色”(職業底色、創業本色、國際特色)商科人才培養理念,著力構建“五級進階”(職業認知期、虛擬商戰期、實戰操練期、實習錘煉期、崗位提升期)實踐教學體系,培養適應現代商務事業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國際化商務應用人才。學校具備商務部“援外培訓承辦單位”的資質,面向東盟及第三世界國家開展司處級官員、技術人員援外培訓服務;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教育合作,入選教育部“人文交流經世項目”首批“經世國際學校”,并成為UK NARIC 英國高等職業教育領域國際專業標準評估認證計劃試點院校。
學校先后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等級、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首批全國青年創業示范園區、全國外經貿職業教育先進集體、全國高等職業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2020亞太職業院校影響力50強、2020中國職業院校世界競爭力50強、2022職業教育國際合作典型院校、自治區示范性高職院校等榮譽稱號。連續21年獲評為廣西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突出單位,獲批教育部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培訓基地,招生就業處榮獲自治區黨委、政府表彰為廣西促進就業先進集體。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招生和相關業務工作的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貫徹落實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招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執行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招生規定,編制招生計劃,統籌招生宣傳、招生報名和招生錄取等工作,研究有關招生錄取工作。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師資等實際情況,科學編制分省、分批次、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批次、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審核后,報送到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主管部門,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
第八條 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經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同意,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即: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線上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我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統一實行網上遠程錄取。錄取分數線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準,在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第十條 錄取過程中,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
第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置分數級差。
即:高次位(投檔分+排位)考生優先獲得專業選擇權,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第一專業錄滿計劃,按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此類推。
在錄取過程中,如錄取末位考生出現同分現象,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生源省份沒有統一排序規則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專業,高考改革(3+1+2、3+3省份)再按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成績高者優先確定專業,若再相同,則比較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文史類(歷史組)、理工類(物理組)分科類(組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各招生專業對考生無男女、外語語種限制要求。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學校空中乘務專業有身高、視力等要求,且只錄取填報有空中乘務專業志愿的考生。具體招生要求如下:
(1)熱愛祖國、熱愛黨,有志于從事交通服務業,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
(2)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基本標準,聽力正常。
(3)身高要求:女生 160-175cm;男生:170-185cm。
(4)視力要求:雙眼矯正視力在(E 型)表上不低于 4.8;無斜視、無色盲、無色弱。
(5)身體素質:身體健康,動作協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精神病史、肝炎病史、無慢性病史等。
(6)家庭背景:學生及學生父母無犯罪記錄。
(7)入學后由學校聯合航空服務企業組織面試,面試不合格可申請轉讀文化與旅游學院其他專業。
第六章 學生管理
第十六條 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等到校辦理報到入學手續。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學費、住宿費等收費標準依據上級部門批復最新標準執行,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學校全日制專科專業均實行學年制收費,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定的標準繳納學費。
學費標準為:
住宿費備案標準為:
(一)大學路校區東校園公寓樓:1000元/生.學年;
(二)大學路校區西校園公寓樓:900元/生.學年;
(三)東盟校區公寓樓:1350元/生.學年(6人/間)、1400元/生.學年(4人/間)。
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及房型標準收費。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服務性收費:檔案資料查證及翻譯費10元/人次;借閱圖書滯還費0.1元/冊.天;學生宿舍熱水費38元/立方米;網絡服務費1.5元/小時,30元/月;校醫院診療費按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收取。
(二)代收費:軍訓服裝費118元/人(2023學年招標采購單價,僅供參考,按實際進價收取服裝費);體檢費88元/人(僅供參考,按實